2011年5月31日 星期二

[剪報] 冤! 孟加拉少女遭性侵又慘死鞭刑


冤! 孟加拉少女遭性侵又慘死鞭刑

 更新日期:2011/05/31 03:02 蔡鵑如/綜合報導
中國時報【蔡鵑如/綜合報導】
十四歲孟加拉少女赫娜(Hena Akhter),遭已婚親戚性侵。由當地伊斯蘭長老組成的村務委員會下達教令(fatwa),裁決她犯通姦罪,判處一○一下鞭刑。赫娜挨了七十下便撐不住,六天後傷重不治。
此事引發各界關注,人權團體抗議伊斯蘭教令違反孟國法律,並痛批警方吃案。
赫娜住在中部沙利亞普區的偏遠農村。今年一月,她遭四十五歲表兄馬赫布拖至草叢中強暴。更不幸的是,接著村務委員會頒布教令,判決馬赫布與赫娜犯下通姦罪,處以公開鞭刑。
被判二○一下鞭刑的馬赫布,遭鞭幾下便逃之夭夭,但赫娜被打至卅下時倒地,被硬拉起來繼續打,打到第七十下,可憐的赫娜七孔冒血昏迷,送醫後回天乏術。
人權團體痛批,該國十年前就已明令禁止伊斯蘭教令,但鄉間持續對違法者發布教令。
在首都達卡以外地區,由於司法資源缺乏及訴訟曠日費時,八成以上的民間糾紛,都由村務委員會以發布教令的方式裁決。
人權律師胡賽因女士憂心說,孟國最高法院本月初判定,「若不強施體罰,仍可就私人或宗教事務下達教令」,這只會讓灰色地帶擴大,任由教令處置宗教事務。
赫娜家族的律師阿里撻伐說,醫院未善盡照顧之責,醫師在初步驗屍報告中,竟稱赫娜遺體「未發現明顯外傷」,警方的報告未提赫娜遭人謀殺,反指她與馬赫布有婚外情。
赫娜的第二次驗屍報告交代她死於內出血,先前企圖一手遮天的警察與醫師都遭調查。馬赫布與村務委員會全部被捕,但赫娜的家人接到了死亡威脅,已由警方全天候保護。

2011年5月29日 星期日

[剪報] 南都周刊-長樂子尋親路崎嶇回家夢難圓


南都周刊-長樂子尋親路崎嶇回家夢難圓

  • 2011-05-29
  •  
  • 旺報
  •  
  • 【記者廖慧娟/整理】
     《莆田市志》記載,收養童養媳是莆田地區由來以久的陋習,在山區、沿海尤為盛行。貧苦人家養不起女兒,多賣給人家當童養媳,甚至有些富裕人家也認為女兒是「賠錢貨」,從小送人當童養媳,以免出嫁時還得支付一大筆嫁妝。
     的確,在農業社會與現今的大陸農村,女性一般不被認為是勞力,而且多數家庭重男輕女、想養兒防老,多數家庭最後就決定把過多的女兒送出去,全力培育男孩。
     女兒被拐走 父母睹物思人
     目前住在長樂市、1972年出生的鄭曉梅就是這種制度下的犧牲品。她與原生家庭相認後,才知道父母為了能多生養兒子,分別在1974年、1978年、1982年、1983年送出4個女兒,只留下3個女兒、2個兒子。
     此外,莆田還有許多童養媳是從小就被人口販子從遙遠的外省拐賣至此,北高鎮後吳村的彭清蘭就是1988年由貴州被拐賣到這,當時她才9歲。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剪報] 女童遭猥褻 竟須描繪性器


女童遭猥褻 竟須描繪性器

 更新日期:2011/05/25 02:45 顏玉龍、林金池、蘇瑋璇/新北市報導
中國時報【顏玉龍、林金池、蘇瑋璇/新北市報導】
「媽媽,為何警察說我有罪?」遭安親班老師猥褻的女童母親,不滿警方「恐龍」偵訊態度,造成女兒二次傷害,昨聲淚俱下指控,女警訊問內容連大人都難以啟齒,甚至還問女兒加害人當時性器官是軟還是硬的?
新莊區某安親班傳出園長丈夫,一年多前涉猥褻當時年僅七歲的女童「小玲」(化名),小玲母親昨在市議員陳明義陪同下,出面泣訴女兒的遭遇。
小玲母親說,上周女兒三番兩次跑到她房間說「媽媽,我有話跟你說」、「媽媽,我不要離開你」,她當時以為孩子睡不著,追問之下,聽到身為人母最害怕的事,女兒竟慘遭安親班園長丈夫多次猥褻得逞。她說,加害人趁著接送女兒下課,在車上伸出狼爪;女兒更明確指出「他用尿尿的地方碰我尿尿的地方」,女兒當下雖曾拒絕,但對方竟不予理會。

[剪報] 猥褻8歲女童 安親班園長夫伸狼爪


猥褻8歲女童 安親班園長夫伸狼爪

 更新日期:2011/05/24 13:10
新北市一家安親班傳出一起猥褻案,一名8歲女童向父母說,不願意去上學,家長覺得奇怪,追問之下才知道,原來安親班園長的丈夫,趁著接送女童的途中,將她帶到安親班附近的草叢、廁所猥褻,還要女童不得告訴任何人;誇張的是,檢警介入調查後,居然還要這名女童畫下對方的生理特徵,引起家長抗議。
傳出涉嫌猥褻女童,安親班一大早仍然照常營業,所有孩子被移到2樓上課,不管電鈴怎麼按,裡頭的工作人員就是不應門,只把臉遮住,到櫃子拿東西後,匆匆上樓。
這個月15日,一名曾在安親班上課的小三女童,向母親表示不想上學,母親追問之下,女童才說安親班園長丈夫兼司機,多次把她帶到附近草叢猥褻,2天後女童母親報警,社工查訪,才曉得只有申請托兒所,沒有安親資格的安親班,等於違法招生,23日警方將園長丈夫函送法辦。
安親班家長:「我嚇了一跳啊,園長丈夫對人還不錯,很親切、很熱情。」
安親班家長震驚、不敢相信,平常笑臉迎人的園長丈夫,會涉嫌對女童伸出魔爪,報案同時也質疑,女警要女童畫下男子性器官特徵,已經對女童造成二次傷害。
新莊分局偵查隊長郭承憲:「陳姓女警偵辦性侵案,已經有5年的經驗,偵辦過程、詢問的過程之中,全程有家扶中心的社工在場,以及被害人的母親在場,我們並沒有看到,有類似畫圖的內容。」
分局否認檢方要求女童畫圖,但表示女童指控的猥褻案,發生在98年底,期間是否有其他女童受害,已經深入追查。

[剪報] 姦6歲外甥女‧迫口交‧色狼舅舅落網


姦6歲外甥女‧迫口交‧色狼舅舅落網

(霹靂‧安順23日訊)過去一年來,一名印裔男子涉嫌多次強姦僅6歲外甥女及強迫她口交,女孩母親知道此事後報警,警方已逮捕他進行調查。
下霹靂警區主任伍國樑助理總監說,據現年7歲的女孩在母親陪同下報警時說,她已無法記得是在哪一天首次被舅舅性侵,只記得當時是下午。
他說,這名女孩指25歲的舅舅過後陸續在其母親不在時,強姦她約十次。
伍國樑說,最近發生的性侵事件是在5月19日晚上8時,這名男子趁姐姐不在家,帶外甥女到雙杖峇如一間空屋,強迫女孩為他口交。
他說,在女孩母親知道後,攜帶女兒向警方報案,而涉案男子是名漁夫。
“警方已安排女孩接受身體檢驗,同時向法庭申請延長扣留疑犯。”
他指出,警方以刑事法典376(a)條文(亂倫)及377(a)條文(口交)進行調查。一旦罪名成立,可分別面對8到30年及5到30年監禁,並可施鞭刑。

[剪報] 新竹苦情姐妹先遭父性侵 再遭父獄友蹂躪


新竹苦情姐妹先遭父性侵 再遭父獄友蹂躪

 更新日期:2011/05/24 07:55
真的是「才出虎口、又入狼口!」新竹一對未成年姐妹,小時候被父親性侵已經相當悲慘,不料又遭到父親的坐牢的獄友張姓男子以照顧為由,姐妹二人又遭到接連性侵害。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以被告惡性重大、未具任何悔意為由,判處被告兩個十一年八個月徒刑、應執行廿三年的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五十五歲的張姓男子,在六十八年與七十年間,因為性侵害案件,分別被判處一年八個月和五年的徒刑,服刑期滿後,八十一年又再度連續對十四歲少女強制性交,被判刑六年;九十二年還是犯下強制性交罪,判刑五年。儘管張姓男子曾經諭令的特定醫療院所強制治療三年,不過還是難改惡習。
九十二年在台北監獄服刑時,張姓男子認識同為性侵犯的男子,得知獄友因強制性侵只有七歲的小女兒而服刑,家中大女兒與妻子都是中度智障者,當時張姓男子就選定這對悲情姐妹,為出獄後性侵對象。去年三月間,張姓男子騎機車到被害姐妹家中,以受託照顧這對姐妹為由,將姐妹二人載到家中,強制猥褻和性侵這對姐妹得逞。被害人母親得知後,透過女兒的導師向警方報案。而被告在法院庭訊時,辯稱被害姐妹有看A片的習慣,性侵的情節都是杜撰。不過兩名被害人都清楚指出被告左大腿內側有剌青,法官認為被告多次犯下性侵案件,惡性重大、犯後毫無悔意為由,判處被告張姓男子兩個十一年八個月徒刑、應合併執行廿三年的有期徒刑。

[剪報] 兄弟性侵小姨 大肚曝光


兄弟性侵小姨 大肚曝光

小中大
中時電子報 

中國時報【梁貽婷/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雅區一名吳姓男子,前年初因父親年邁中風,聘請弱智的小姨子當看護,卻趁著家中無人時,對小姨子多次性侵得逞,之後連他的胞弟也加入性侵行列,兄弟檔連續性侵小姨子長達半年時間,直到去年初,小姨子藏不住五個月的身孕,才被家人揭發。
警方調查,吳姓兄弟聯手性侵小姨子一案,去年十一月分別遭台中法院判刑四年六個月和五年,吳姓兄弟檔提起上訴遭駁回,今年四月確定入監服刑,可是兩人卻在入監前「落跑」,本月十一日遭台中地檢署發布通緝。
員警說,兄弟性侵小姨子案件,發生在前年一月初,當時先由哥哥(卅五歲),先性侵小姨子得逞,弟弟(廿九歲)則從前年二月初,加入性侵行列,兩人分別一周性侵小姨子一至二次,直到前年六月底才結束。

2011年5月21日 星期六

[剪報] 弱勢兒少醫療費 補助墮胎、驗DNA


弱勢兒少醫療費 補助墮胎、驗DNA

 更新日期:2011/05/21 02:49 林佩怡/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林佩怡/台北報導】
台北市社會局編列九百萬經費,補助弱勢兒少醫療費,除一般住院費用外,竟連墮胎和驗DNA,皆可申請醫療補助。
社會局說,弱勢少女遭性侵後懷孕,沒有錢做流產手術,另外有些棄嬰長大後想驗血緣,沒錢做DNA檢驗,才會一併列入補助。
社會局兒少科長陳淑娟說,弱勢少女因遭強暴,不幸懷孕,卻不想生下孩子,也沒有錢可做人工流產,今年都納入補助範圍,經社工員的評估、醫院診斷證明,且未領有「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補助者,都可提出申請。
除可補助墮胎費用外,DNA檢驗費用也可補助,陳淑娟說,部分棄嬰長大後,查到某人可能是其父母,但無法負擔一萬多元的檢驗費,社會局也都補助親子血緣鑑定的費用。
陳淑娟又說,今年有九百萬經費,可增加低收入戶暨弱勢兒少醫療補助,其中補助增加最多為住院費用,以往指定藥品和病房都不予補助,有鑑於部分孩子免疫力較低,住雙人病房會遭感染,接受申請單人病房,金額也從每人每年二萬元,提高為卅萬元。
陳淑娟說,還有弱勢兒少健康檢查費、接種疫苗費、住院臨時看護費等,都有補助外。
其中,看護費每人每天最多補助一千五百元,上限為十八萬元。
若遇到特殊、臨時的急迫醫療事件,經社會局評估後,也都會提供補助費。
社會局說,即使起接受申請,可到社會局網站下載醫療補助申請表,或打一九九九轉六九七二,找楊小姐詢問,名額有限,九百萬經費用完為止。

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剪報] 鄰居伸狼爪 性侵弱智女遭訴


鄰居伸狼爪 性侵弱智女遭訴

http://news.sina.com   2011年05月20日 01:58   聯合新聞網
  嘉義縣1名弱智婦人的三女兒去年被黃姓鄰居性侵。警方調查時,又傳出婦人的三女兒和二女兒也曾遭其父親性侵,父親和黃姓鄰居都否認。其中黃姓鄰居性侵案,因被害人及證人指證歷歷,昨天被嘉義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父親是否性侵女兒,由檢察官調查中。
  去年8月,這名弱智婦人當時讀國中的三女兒“小蕓”(化名,弱智)有次到附近市區,卻和家人失聯,後來小蕓在疑遭性侵的地方,看到媽媽騎機車經過,馬上跑出來求救,表示被鄰居伯伯欺負。
  員警找小蕓調查事情經過,小蕓說她曾被黃姓男子性侵4次,但被性侵的時間已經忘了,地點也記不清楚,只知道最後一次是去年7月,且每次遭性侵後,黃姓男子都會拿錢給她。黃姓男子全部否認,一再向警方表示沒有性侵小蕓。
  檢方調查後,依小蕓和其父親的指控,以及相關證人證詞及醫院診斷書等,將黃姓鄰居起訴,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針對小蕓和小草(二女兒)的父親涉嫌性侵兩名女兒案,檢警還在偵辦,但這名父親否認性侵,強調他和孩子都沒有睡在一起,且平常他對子女都很好。

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剪報] 「泡澡治感冒」父性侵姊妹 讀幼園淫虐至16歲「還是人嗎」重判19年


「泡澡治感冒」父性侵姊妹

讀幼園淫虐至16歲「還是人嗎」重判19年

【蔣永佑╱台北報導】新北市程姓男子有輕度精神障礙,被控在妻子罹病後,從二○○一年起陸續向兩名女兒誆稱泡澡治感冒,帶去汽車旅館猥褻,大女兒哭訴從幼稚園起被迫幫獸父打手槍至讀高職離家為止,獸父竟轉而性侵妹妹,「爸爸還是人嗎?」士林地方法院昨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判處程男十九年徒刑。

判決指出,程家大女兒就讀高職美髮科,總是賴在上班的髮廊宿舍不回家,且因她在工作時,經常無故驚嚇或有說不出話的怪症狀,二○○八年十二月髮廊老闆娘察覺有異追問出上情,轉告她姑姑,才知道姊妹都受害,報警偵辦。 

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剪報] 父醉後性侵 幼女忍6年曝光


父醉後性侵 幼女忍6年曝光
彰化縣有名單親父親,酒後數次性侵就讀國小的女兒,小女孩哭訴無門,直到升上國中,才向要好的同學說出內心的痛苦,昨天彰化地方法院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這名亂倫的父親重判有期徒刑10年。
這對父女住在沿海鄉鎮,被害少女從小跟著父親生活,父親打零工維生,喜歡喝酒,6年前,女兒還念國小3年級時,這名父親有天喝酒回到住處,趁女兒熟睡時,對女兒上下其手,女兒用棉被包裹身體,仍被父親強行拉開並性侵得逞。
從此,這名亂倫的父親把女兒當洩慾工具,多次趁著女兒睡覺或洗澡時性侵。被害少女升上國中後,逃家輟學,被學校和縣府教育處安置到中途學校;她跟同學朝夕相處,交到要好的朋友後,才說出逃家的原因。同學告訴輔導老師,通報社工介入輔導並報警。
這名父親否認性侵女兒,辯稱是他管教太嚴,女兒才亂講。法官根據醫師診斷和社工輔導報告,認為被害少女在審理時表明願原諒父親,顯然仍顧及父女親情,不是無中生有的指控。
【2011/05/17 聯合報】http://udn.com/

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

[剪報] 亂倫虐童案逐年增‧去年強姦案略減


亂倫虐童案逐年增‧去年強姦案略減

(吉隆坡12日訊)警方數據顯示,涉及家庭亂倫案及虐待兒童案,有逐年增加的趨勢。
根據武吉阿曼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兒童特別調查組(D11)的統計,從2006至2010年,雖然時代不斷進步,但亂倫案並未減少;2006年發生332起,2010年卻發生413起。
此外,強姦案投報也逐年增加,只是2010年的3千595起,比2009年的3千626起減少31起。
至於非禮、違反自然性行為、棄嬰、家庭暴力及虐待傭人案,數據變化不大,不過虐待兒童有增加跡象。
另外,從2006至2010年被投報失蹤的18歲以下兒童或少年共5千270人,被尋回者2千982人或56%,而12歲以下的失蹤者,被尋回機會90至100%。
星洲日報‧2011.05.13

2011年5月12日 星期四

[剪報] 性侵案兇手 熟人佔7成


性侵案兇手 熟人佔7成

對於外甥在家中非禮阿姨案,法務部去年的《性侵害犯罪概況調查報告》也指出,性侵案的兇手是熟人的佔七成,亦即親戚、朋友轉眼就變成性侵惡狼,實在令人防不勝防。高雄市社會局家暴中心主任葉玉如指出,發現親友喝酒就要提高警覺,最好不要讓他進入家中,避免酒後亂性,發生性侵案。

多在性侵犯家作案

法務部去年對二○○九年在監的性侵犯做調查,發現被害人以女性佔絕大多數,未成年被害人更高達百分之五十八。性侵犯的主要犯案動機多為一時性衝動,其次是酒後亂性。 
熟人性侵更高達百分之七十一,性侵地點有百分之四十發生在性侵犯的家中。在性侵犯家中的性侵案件中,又以亂倫性侵佔了近八成。如果是雙方不認識的性侵案,則以郊外、廢棄空屋、公廁及樓梯間等公共場所佔百分之三十點六。 

別讓酒醉親友進門

葉玉如表示,她處理過的性侵案件,大部分是好朋友、熟人所為,所以要防範性侵,最好不要參加一對一的聚會;聚會時曾離開過視線的飲料,最好不要飲用,避免被下藥。還有親友酒後到家中拜訪,一定要提高警覺,因為酒後亂性的案例經常發生,最好找理由不讓酒後親友進入家中。
記者林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