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0日 星期六

[剪報] 白玫瑰上街頭 要立委到凱道做選民服務


白玫瑰上街頭 要立委到凱道做選民服務

王鼎鈞

2011年7月30日 16:09
  • 白玫瑰Eva(左)不滿性侵防治修法延宕,731將上街頭喚起朝野重視。(資料照片/記者王鼎鈞攝)

記者王鼎鈞/專訪

「白玫瑰」不滿《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延宕,將於31日三度走上街頭吶喊,「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Eva受訪時表示,「已發邀請函給所有立委,人民準備好了,就等立委上凱道幫人民解答疑問,做一次最好的選民服務。」

EVA指出,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副執行長潘維剛及副書記長周守訓立委,曾代表國民黨立院黨團開記者會表示:「白玫瑰法案」將會是下個會期的優先法案,並呼籲「白玫瑰」不要上街,以節省「社會成本」。對於這個記者會,讓許多人民不禁要問,「優先法案?那是什麼時候過?有多少優先法案都躺在立院一動也不動!」

EVA說,人民上街是迫於許多的無奈,是對於自身安全保障一天都不能等的乞求,怎麼在立委眼中變成「浪費社會成本」的活動?希望潘維剛和周守訓能上凱道跟人民說清楚,「人民上街是做錯了什麼?」

[剪報] 21歲狼兄 性侵13歲妹妹


21歲狼兄 性侵13歲妹妹

更新日期:2011/07/30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發生兄妹亂倫性侵案!21歲的哥哥被指控涉嫌對13歲妹妹性侵害達22次,地點遍及家中廁所、房間,甚至廚房,苗栗地檢署檢察官昨天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他。
起訴書指出,去年6月間到今年5月初,即被害少女就讀小六與國一期間,這名狼兄在家中廁所、自己與妹妹的房間及廚房等處,不理會妹妹每次都將他推開、抗拒,對她強制性交得逞,前後多達22次。
不過,他在應訊時只坦承有6次強制性交得逞,其餘都性侵害未遂。
檢警並查出,早在95年9月初到96年6月底,少女還在讀小三時,嫌犯就曾闖入浴室內,用洗髮精塗抹妹妹下體後,意圖性侵害,少女因劇痛出手抵抗而跌倒,才未得逞。
96年9月初到97年6月底,嫌犯見妹妹在父母的房內睡覺,只穿內褲,出手伸入她的內褲,撫摸下體,猥褻得逞。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他涉嫌加重強制猥褻1次、加重強制性交22次與加重強制性交未遂1次,提起公訴。

[剪報] 廚工性侵智障女兒候判


廚工性侵智障女兒候判
2011-07-30
【明報專訊】中年廚工趁妻子不適入院,同晚與31歲中度智障女兒共浴,並兩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女兒翌日向智障中心導師哭訴始揭發事件。廚工昨於高院承認兩項亂倫罪,案件押後判刑。

趁妻入院逼共浴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布偉倫表示,事主X的智商相信只達4歲。辯方指被告沒有案底,讀至小六,1978年結婚。
案情透露,X被評定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她與55歲的被告及母親同住一公屋單位。去年12月30日,被告妻因感不適,被送往大埔那打素醫院,並需留院10日。被告與X於同日5時許探病,其後返家吃晚飯。被告當晚逼令X與他共浴,並在廁所和她性交。

智商僅4歲 中心導師揭發

X隨後投訴於性交時感痛楚及不舒服,被告遂於9時40分左右離家,前往購買KY潤滑劑。被告約10時05分回家,在其私處搽潤滑劑,並再度性交。X翌日到智障中心上課,向導師哭訴被父親騷擾及脫光衣服,其間情緒低落,職員安排她到別處暫住及報警。
被告於今年1月2日晚返家時被捕,警誡下他承認以手指撫弄X私處、外出購買潤滑劑及搽向其私處。醫生檢查發現X私處有表面撕裂及斑片狀擦傷,X與臨牀心理學家錄影會面時,多次表示害怕懷孕及需墮胎。
法官彭偉昌將案押後至8月24日判刑,索取事主心理報告,以評估案件對其影響及心智年齡。
【案件編號﹕HCCC195/11】

[剪報] 女童拔髮自殘 揪出阿姨阿伯獸行


女童拔髮自殘 揪出阿姨阿伯獸行

 更新日期:2011/07/30 03:09 廖素慧/嘉義報導
中國時報【廖素慧/嘉義報導】
十一歲女童放暑假到菜市場幫忙涂姓女菜販剝蓮子,涂女為了討好男友的胞兄,以「給妳錢買衣服」誘騙女童讓莊姓老翁性侵得逞。女童不甘被騙受辱,又不敢吐實,身心劇烈煎熬,反覆拔頭髮自殘,校方察覺女童受害,由父母報案,檢察官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兩嫌。
九十八年七、八月間,正值女童五年級升六年級的暑假,常到嘉義市某陸橋下老人會玩耍,認識當時四十七歲的涂女,並叫她「阿姨」。時年六十五歲的莊男,是涂女男友的胞兄,涂女在莊男的菜市場租屋處剝蓮子賺錢,常有四、五名與女童年紀相仿的女孩幫忙涂女剝蓮子,涂女常買飲料請這些女童喝。
有一天,涂女向女童佯稱「如果給阿伯用,就拿錢給妳,幫妳買衣服」,女童信以為真,遂在莊男租屋處的房間被性侵得逞,涂女在場全程旁觀。事後,涂女未給女童錢,也沒買衣服給她,女童驚覺上當受騙,被白白欺負,很不甘心,又因「阿姨」警告不能告訴父母,身心承受巨大壓力,開始拔頭髮自殘。
女童的媽媽因她嚴重拔髮已影響外貌,帶她到髮廊理光頭,頭髮長出來,女兒又拔髮,異常舉動讓媽媽以為女兒生病而帶到醫院求診。另一方面,學校對女童進行心理輔導,才獲悉受害,父母既驚又怒向警方報案。
檢警調查,莊男、涂女均否認誘拐女童性侵害。不過女童對受害情節指述歷歷,且女童經醫師檢查處女膜有裂傷,並研判是一次性行為所造成;檢察官依刑法第二二二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違反其意願而性交罪嫌起訴二嫌。

[剪報] 白玫瑰運動再起 綠:馬政府「重政治輕性侵」


玫瑰運動再起 綠:馬政府「重政治輕性侵」
By Angelina Pan
台灣英文新聞 記者
2011-07-30 03:01 PM
不滿司法官輕放性侵嫌犯,白玫瑰再度號召民眾重返凱道。律師出身的民進黨發言人康裕成對此表示,白玫瑰運動再起,主要的原因是馬政府始終沒有誠意回應人民,馬政府通過的「法官法」與「觀審制」只做表面,不能有效監督與淘汰「恐龍法官」,不符合人民期待。人民普遍的印象是,馬政府的司法只顧著政治追殺特定人士,卻輕判、縱放性侵犯,棄婦幼安全於不顧。
康裕成認為,馬政府忽視治安案件,也不願意真正推動司法改革,迫使白玫瑰再次上街。資料顯示,2008年馬政府上台後,性侵案件獲判輕罪較過去增加60.87%,但獲判10年以上重罪卻比過去時減少46.67%。

他表示,民進黨主張不適任法官應有有效的監督與淘汰機制,但是馬政府通過的法官法,法官評鑑委員會設置於司法院底下,且3年才評鑑1次,評鑑結果是「黑箱作業」,「官官相護」的問題並未獲得解決;另外馬政府推動的法官法禁止人民直接投訴法官,讓人民權利受侵害時,申訴遭受不當限制,難怪人民只能再次上街進行控訴。

康裕成說,馬政府無視人民,忽視治安案件,司法改革只做表面,難怪人民只能再度上街,用行動向馬政府表示抗議。她還說,目前馬政府推動的觀審制,不只未能有效提升判決品質,更因為制度設計畸形,而有違憲疑慮。2011/07/29

2011年7月29日 星期五

[剪報] 性侵案爭議大 公督盟:審判品質差

性侵案爭議大 公督盟:審判品質差新頭殼newtalk 2011.07.29 公民記者賈伯楷/台北報導

近來計程車司機疑似性侵日本女學生事件,引發網友對司法的不滿,並再次引發白玫瑰運動;立法院第7會期三讀通過《法官法》,亦遭司改團體批評不及格。22日的「幸福報報—公民看國會」節目由公督盟辦公室主任劉敬文擔任主持人、理事謝昇佑擔任與談人,針對因性侵案引發的社會運動、法官退場機制以及台灣一般人的法治意識進行探討。

首先,謝昇佑指出,《法官法》最大的問題之一在於,雖納入外部評鑑,但外部委員不到一半、官方委員佔多數,且「社會公正人士」也由律師公會及法務部推薦、司法院遴選,因此「社會公正人士」人選最終決定權仍在司法體系,外部評鑑形同虛設。雖然,這樣的法官退場機制看似比過去法官終身職來得好,但仍極有可能成為行政部門透過司法體系反過來控制審判的武器。雖然相信法官法在初期可以產生淘汰劣法官的效果,但以台灣的政治氛圍,日後法官法仍有可能成為政爭的工具。

劉敬文則回應,目前司法院長人選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然而,今天的立法院為一黨獨大,使得立法院的人事同意權形同虛設,若再加上司法院長掌握評鑑委員人選及法官的最終人事權,確實很可能影響具有政治爭議的審判中立。

針對白玫瑰運動,謝昇佑表示,同情白玫瑰的訴求,但進一步省思,「我們是否能夠制定一部法律,將我們認定潛藏在社會中的罪犯,作為標靶根除?」乍看之下,理所當然,但如此一來,將賦予國家極為不正當的權力,並且有違背無罪推定原則之嫌。

謝昇佑認為,從目前輿論可以看到包含化學去勢、服滿刑期後仍須強制治療、公佈性侵犯個資…等訴求,但這些訴求從基本人權的角度看,都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劉敬文補充,過去台灣在威權體制下,獨裁政權不乏以精神治療為由,迫害民主運動參與者的例子。他並感嘆,社會對於冤案誤判完全缺乏警覺,一旦被貼上「性侵犯」的標籤,便再無翻身的可能。

謝昇佑進一步分析表示,白玫瑰的動機出自於相當素樸的正義感,但有可能因此使這個運動缺乏反省、對話的能力。即使出發點良善,也仍有可能造成錯誤的結果。針對性侵防治,不應該將焦點集中在法律、刑罰等成本看似低的方法上。若賦予公權力過多權力,讓政府變成難以控制的大怪獸,恐怕會產生更多問題、造成更大的危害。

[剪報] 好扯 管束淫狼竟拖28個月 公文龜速 空窗期長「行政怠惰殺人」


好扯 管束淫狼竟拖28個月

公文龜速 空窗期長「行政怠惰殺人」

監察院審計部昨天公布「9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這是對去年度中央政府施政預算執行狀況的總體檢。審計部在審查行政部門預算執行狀況後,若發現有浪費公帑或執行不力,可將案件送監察院,由監院對行政機關提出糾正,或對首長提出彈劾。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也批,這明顯是行政效率低落,根本不該有空窗期,若觀護人在空窗期再犯案,就是行政怠惰殺人。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Eva冷笑說:「那就讓人民活在危險之中吧!」Eva說,政府一直沒有做到給人民免於恐懼的未來,「法務部也該反省了吧!」凸顯負責保護管束的觀護員不足,政府應編列預算增加。 

法務部稱被誤解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表示,審計部可能對緩刑交付保護管束案件作業有所誤解,一般法院的緩刑判決日期與檢察署分案付保護管束日期之間,因文書往返,大致會相差1個月以上,且法律並未明定保護管束須在緩刑判決後多久內完成。台南地檢署觀護人室主任韓國一也說,法院判決確定日跟檢方執行日會有1個月的公文往返,南檢不知道審計部所指拖延標準為何?
但審計部指出,為避免延遲執行保護管束,增加再犯風險,之前函請法務部改善。 

盼縮短分案期程

今年4月,檢察機關強化監控及輔導性侵害付保護管束行動方案入監銜接的研商會議也決議,函請司法院就性侵害犯罪宣告緩刑交付保護管束案件,在判決確定後應盡速檢卷送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或各地檢察署,以縮短分案期程。
至於台南地檢署出現逾越28個月時間的個案,韓國一表示,該案件是2008年2月由高雄高等法院判決確定,被告緩刑3年且必須接受強制治療,治療期間最長不得超過3年。 

「已強制治療2年」

韓國一表示,該案原由高雄地檢署執行,先強制治療2年,被告結束強制治療後,醫院回報給高雄地檢署,繼續執行剩餘的保護管束期,承辦人員發現被告戶籍已遷到台南,為方便被告就近接受保護管束,才把公文轉到台南地檢署;南檢在去年7月重新登記一個案號,執行剩餘的1年保護管束期,可能因此讓審計部誤以為該案件從判決確定到執行,拖延了28個月。 

總決算審核報告摘要

★財政狀況欠佳:中央政府財政狀況持續欠佳,債務餘額未能有效抑制,1年以上公共債務餘額實際數自2000年的2.4兆,逐年攀升到2010年底的4.4兆,增幅80.8%,財政紀律亟待檢討強化
★食物中毒頻傳:衛生署未積極推動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機制,食物中毒案件,1981年到1990年679件,2001年到2010年上升到2851件,且去年503件,是歷年之冠
★科學園區虧損:到去年底為止,共設置13個科學園區,已營運有11個,但只有新竹園區剩餘25億,其他10個都虧損,龍潭、台中、高雄虧損超過8億;銅鑼園區土地閒置率高達83.97%
資料來源:審計部報告 

[剪報] 恐懼背後(三)搭建門外的安全防線


恐懼背後(三)搭建門外的安全防線

更新日期:2011/07/29 20:09歐陽夢萍
當性侵犯假釋或刑滿出獄時,再犯的風險也隨之轉入社會。要讓民眾免於未知的恐懼,就必須建立起適當的防線;但目前,這道防線夠堅固嗎?
在傍晚的社區公園裡,有些小朋友在翹翹板兩端上上下下,有些小朋友為了搶鞦千鬥起嘴來。公園的樹蔭下,坐著三三兩兩的父母,聽著孩子們天真的對話、清脆的笑聲,他們的臉上雖掛著笑容,雙眼卻時刻緊盯著自己的寶貝。即使平日已耳提面命,教孩子不要隨便跟陌生人接觸,但想起這幾天看到的社會新聞,仍舊害怕這些惡運會降臨在自己身上。
性侵案件讓父母們揪心,只要發生一件,就足以讓整個社會為之恐慌。每年都有許多性侵犯假釋或刑滿出獄,現有的機制能否讓他們循規蹈矩?又能否保護大眾的安全?
站在第一線監控的便是觀護人,桃園地檢署觀護人林順昌笑說,他們扮演著矛盾卻重要的角色,既要觀察這些假釋出來的受刑人行為是否又出現偏差,又要保護他們步上正軌。
林順昌:『(原音)觀護人這邊就是每隔4個月至少要一次去看他們,到他家裡、到他工作地去看,明察暗訪了解他實際上工作情形是不是跟他來這裡跟公部門報到的內容是一樣的,這些互動過程之中,一方面建立信任關係,二方面加強家屬跟觀護人之間的密切連結,多了解這個人。有些家庭亂倫的,要嘛犯罪者離開;要嘛被害者離開,在這兩難下,有時父母很難做,中間就要加上一個外人,一個願意相信他兒子、願意去幫助這個家庭做中間橋梁的人,那就是觀護人。』

[剪報] 恐懼背後(二)—鐵門內的無言與無力


恐懼背後(二)—鐵門內的無言與無力

更新日期:2011/07/28 18:06歐陽夢萍
關上鐵門,強制治療是改變性侵犯觀念及行為的主要途徑,但在現實的環境與條件下,在改變與不變間,卻存在著種種無奈。開啟鐵門的那一刻,要讓走出是重生,而不是風險,許多問題就必須要解決。
經過多次溝通,台中監獄終於同意我們進入獄中的強制治療區採訪,這也是這個區域首次對外曝光。穿過台中監獄的7道鐵門,正當許多受刑人戴著手套,在獄所間的球場傳接球時,強制治療區裡,一群人默默坐在鐵椅上,眼睛盯著高掛在牆上的電視螢幕,只有在陌生人出現時,才偷偷的瞄了一眼,隨即又回到原先木訥的表情。他們不准相互交談,更不能起身走動,等到治療師叫到自己的編號時,才能走入後方的走廊,那裡有著一間間的治療室。
透過單面鏡看進去,在團體治療室內,所有受刑人圍成一圈,心理治療師坐在當中,輕鬆的語氣打不破低沉的氣壓。這些受刑人都沉默不語,只有在被問到時,才吐出幾句簡短的語句,這是性侵犯在獄中必須接受的治療課程。
9年前,小傑(化名)用迷藥性侵多位網友,因而入獄,遭判刑11年,2年前,他開始接受獄中強制治療。小傑說,以前的他放蕩不羈,仗著出色的外表及談吐,從不顧及別人的感受,傷了許多女孩的心,經過治療後,他才看到了自己的不安全感,也坦然面對自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