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評論]“亂倫”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

節錄自〈“亂倫”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

文/鄧明昱

“亂倫”,也稱為近親性交。是指家人或有親屬關係的人有性關係(包括愛撫、性交)的行為。英文為Incest is sexual activity between closely related persons (often within the immediate family)。在當今,多數國家和地區把“亂倫”當作違反社會規範或違法(socially taboo or illegal)的行為。其實,這是一個模糊不清、是非不明的概念。

一、“亂倫”的兩種相對立的基本形式

一般而言,“亂倫”有兩種基本形式:其一、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行為。其二、成年人和非成年人之間脅迫的性行為。而這兩種形式在認知方面是完全對立的。

1、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行為。縱觀古今中外,成年人的近親婚姻、近親性交,乃至血親婚姻、血親性交並非少見。在中國古代,近親婚姻之一的表兄妹姻緣,多被描述為一段美好的佳話。而當今的近親性交和近親婚姻,即使不算違法,也受到社會世俗倫理的譴責。這給兩個擁有獨立擁有性權利的成年人,帶來了極大的心理痛苦。其實,干預成年人的近親性交和近親婚姻,是違背了性健康和性權益的基本原則。

   2、成年人和非成年人之間脅迫的性行為。在媒體上曝光的“亂倫”,相當大一部分是成年人對非成年人脅迫的性行為,多數是父輩對未成年女兒(無論有無血親關係)的脅迫的性行為(包括暴力和誘惑)。這類性行為,往往給女兒帶來終身的心理痛苦。這類行為完全就是兒童性侵害(child sexual abuse),是犯罪行為。如果把這種行為也歸於“違反社會倫理規範”,那就是為罪犯的開脫。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剪報]弱女控父 「逼我吃他啾啾」 被兄性侵 又揭10年前亂倫

【丁牧群╱台北報導】

十四歲少女小晴(化名)前年被哥哥性侵三次,社工訪談時,她透露三歲時「爸爸叫我吃他的啾啾,還尿尿出來」,社工驚覺連她父親都亂倫,趕緊報警。士林地檢署以測謊等方式,認定四十多歲的獸父十年前把幼女當洩慾工具,趁她懵懂無知命她口交還射精在嘴裡,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獸父起訴。

這件亂倫性侵案發生在台北市南港區,小晴一歲時撞傷頭部,有發展遲緩現象,竟因此遭父親嫌棄並施暴,父親狠心把一歲多的幼女虐打到腸子破裂,當時家暴中心將小晴送醫並保護安置一年多後,又讓她父母帶回,後來父母感情不睦,母親離家,有一次回家探視女兒,發現丈夫把三歲女兒像小狗一樣對待,用繩子綁在廁所裡,心疼得把女兒帶給婆婆照顧。

母親發現氣炸質問

當時小晴告訴母親,「爸爸會看女生脫光光的電視,還把啾啾(男性生殖器)放我嘴巴裡」,小晴母親氣得質問丈夫,但他一概否認。前年小晴十二歲時,被大她三歲的哥哥在家裡性侵三次,哥哥被法院裁定接受感化教育,社工訪談小晴時,她支吾說出小時候曾被父親性侵的事,社工立刻通報警方。

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

[剪報]離婚婦的辛酸:女兒對父無禮原來被父性侵

文/宋慧純

女童13歲開始對父親無禮又頂嘴,母親以為她學壞,過後才赫然發現女兒曾多次被父性侵,報警捉夫。事發後,她和丈夫離婚,獨自撫養三名孩子。

這名母親雅姿(假名,38歲)告訴本報,和前夫結婚15年,一直過著經濟拮据的日子。從事貨運工作的丈夫月入頂多800元,幾乎沒有定期給過家用,但雅姿萬萬沒想到,讓她最後決定選擇離婚的,竟是丈夫對女兒的獸行。雅姿透露,女兒上中一時開始行為異常,不僅對父親無理,而且不管她去哪裡,女兒都要跟著。她還曾因女兒對前夫無理而把她趕出家門,直到她與女兒深談,才發現前夫4年多來竟多次性侵女兒,才導致女兒的異常行為。她最後雖然親自報警捉夫,卻因證據不足,撤銷告訴。雅姿透露,18歲的女兒事發至今仍不願接受心理輔導,雖已選擇放下傷痛往前走,卻還是很抗拒提起這段往事。但雅姿說:“所幸事發後女兒與我的關係親密多了,什麼都告訴我。她今年是“O”水準私人考生,更希望未來能升學。”

雅姿過去兩三年更積極進修,不但考取人力資源文憑,還有食品衛生證書,目前在餐飲業當督工,以1800元微薄收入獨自撐起一個家。“最艱難的已過去。我不想讓我年邁的父母擔心,現在為了三個孩子,我怎樣都要堅持下去。”前夫欠贍養費通過第三方取回離婚後前夫不付贍養費,所幸她及時求助,目前逐步取回被拖欠的贍養費。

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影評]家園禁地(The War Zone)---------平凡家庭所隱藏的醜陋

轉載自http://www.wretch.cc/blog/trackback.php?blog_id=d5f6h&article_id=9173950

中文片名:家園禁地(台灣未上映)
英文片名:The War Zone

導演:Tim Roth
演員:Ray Winstone
           Lara Belmont
           Freddie Cunliffe




文/Steven小兔

這部英國電影敘述著看似美滿的家庭所隱藏的家族醜聞,近親相姦的變態舉動,在一個家庭內居然能夠把這種震撼的秘密隱藏不說,壓抑的悲傷和痛苦,完全呈現在家庭受害者所表現出來的行為舉止,導演小火慢燉的敘事功力,不僅讓觀眾悄悄地進入這場看似幸福美滿,卻隱藏著醜陋惡行的家庭環境,同時也成功營造出隱藏事實真相的懸疑氛圍,演員極有情緒感染力的演出,把這片的情感流露面詮釋的相當具有說服力,尤其是本片兩個小孩所表現出的壓抑悲傷,更是讓筆者極為心痛。

這部的劇情大綱------ 沉默內向的少男湯姆和姐姐一起隨父母從倫敦遷到鄉野海濱,一家人遠離喧囂相依為命。但後來湯姆漸漸發現姐姐與爸爸亂倫,就連剛出生不久的妹妹也遭到爸爸的性侵犯,湯姆忍無可忍,終於釀成弑父血案。

這部片最特別的地方就是導演和編劇將家庭中不可觸碰的情感禁忌,用相當懸疑的表現手法緩緩呈現,從一開始拍著這一家人幸福美滿的模樣,等到父親的醜惡狼爪在湯姆的眼前活生生的出現時,心中百感交雜的情緒就完全呈現在湯姆憂鬱的表情中,姊姊潔西所承受的痛苦,也是整個被身為一家之主的父親加諸在身上,忍受父親的獸慾,只是為了維持這個家庭的幸福美滿,只是這個幸福美滿的表象,居然要用變態的父親逞獸慾來維持家庭的完整,不過表面上看似完整,家庭成員的情感互動卻逐漸疏離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影評]沒有出路的反叛:《菊豆》

沒有出路的反叛:《菊豆》

摘自胡錦媛〈沒有出路的反叛:《菊豆》〉,文中粗體為本站所加

《菊豆》海報

與《紅高梁》比較起來,《菊豆》在「性」這個主題上的論述毌寧是更複雜的。在影片中,菊豆以一個遭受性虐待的弱勢女子身份主動向天青急切地求救。第一次時菊豆以生命受到威脅為由:「天青,實話跟你說吧……老東西有病,不行,不行了,他就往死裡折騰人……我一天也受不了啦!」;第二次時菊豆則直接地出之以性誘惑:「天青……嬸子這好身子,給你留著哪!」。菊豆與天青的交合除了逾越婚姻合約所規範的貞節界限外,更牽連出「孝」的問題。因為天青與菊豆的丈夫金山雖無血緣關係,但在名份上天青是金山的侄子,菊豆是天青的嬸子。在「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的傳統道德下,侄嬸通姦是犯了雙重大忌。而全片的論述也就環繞在「貞」與「孝」這兩大道德規範對人的壓迫箝制與人起而相應的抗拒上。 

做為《菊豆》的男女主角,天青和菊豆的相同點在於同處於弱勢的被壓迫地位:菊豆是孤女,被賣給楊金山,受楊金山的性虐待;天青是孤兒,被楊金山收養,受楊金山的勞力剝削。菊豆和天青的處境說明了「父權」(patriarchy)的運作不僅及於女性,亦施加於處於弱勢的較年青男性("male domination is expressed through the power of the father over women and over younger men")。
 
但女性處於弱勢與男性處於弱勢其實異多於同,而《菊豆》一片的特別處也在於男女主角在對命運、父權的抗爭上表現出細微但不容忽視的差異。天青和菊豆的不同點在於菊豆主動,天青被動。 

[剪報]拒續亂倫關係 丈母娘勒死女婿

【明報專訊】

據《四川在線》報道,丈母娘劉靜(化名)不堪忍受女婿黃強(化名)的騷擾,不願再同其保持不正當關係,在打鬥時用充電器線將其勒死。近日,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劉靜。

「被害人黃強與妻子小麗婚後,經常酗酒、鬧事打人,故兩人的關係很不好。」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檢察院馬檢察官透露。妻子小麗實在受不了黃強行為,便以外地打工掙錢為借口遠離。年紀與丈母娘劉靜相仿的黃強整天無所事事,便將歪主意打在了劉靜身上。

據稱,2009年以來,黃強多次以讓劉靜身敗名裂相要挾,與其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劉靜也一直都不敢讓周圍的人知道這件事。案發當晚,隱忍多年的劉靜再也無法忍受女婿三番五次的糾纏,用衣服腰帶和一個手機充電器,勒死了黃強。隨後劉靜主動向警方報案。

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

[評論]讀心術式的家暴男心理治療?

摘自《讀心術式的家暴男心理治療?》

轉載自巷仔口社會學http://twstreetcorner.org/2013/12/16/chenpoweiyusuehwa/

文/陳伯偉、游淑華

社會學的讀心術

讀心術,一直是魔術表演中很受歡迎的選項。魔術師不管是成功的預測出現場觀眾心中冥想的數字,或者是正確猜中觀眾手中樸克牌的數字與花色,總是能讓大家好奇是怎麼做到的?那麼社會學是否也可以呢?
今年在上大一社會學時,我們跟學生誇下海口,即便事前沒有做任何溝通,也能猜中他們心中所想到的畫面。為了增加噱頭,事先準備好兩年前其他學校學生的畫作,篤定待會他們在壁報紙上所畫的內容,將與我們手中的作品相去不遠。底下是我們所準備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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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在半信半疑之下,畫出他們心中「家暴男性」(本站註:包含家內性侵之行為)的形象,而我們也成功預測出學生的想法: 男人會家暴,乃是因為他是心智有問題、失業/勞工階級的男性,形象就如底下的圖案。很神奇吧!不同學校、不同時間點,為何社會學的「讀心術」可以如此準確預測學生的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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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同學畫出的家暴男形象,跟前年畫的一模一樣】
如果魔術師的「讀心術」是靠著細膩的手法與道具的輔助,來擄獲人心,那麼,社會學家的「讀心術」則是透過「刻板印象」,來推測大眾對特定人事物的想法。換句話說,社會學家藉由刻板印象解釋,為何即便大學生從未看過家暴男性,仍可以清楚畫出單一鮮明的家暴男性形象,認為他「一定是那個樣子」,就如同美國白人男性看見迎面而來手放在口袋裡的黑人男孩,便直覺認為他是危險分子,且懷疑他口袋藏的可能是槍械或是毒品,所以就算開了槍,也只能算是「正當防衛」(參考藍佩嘉《蕃仔、外勞與阿兜仔:種族主義的社會學》)。社會學的讀心術,讓我們看見主流社會對「他者」的想像,從美國社會對黑人男性的刻板印象,我們看見了種族的歧視與偏見;也從台灣社會對家暴男性的刻板印象,我們亦看見了階級的不公凝視(參考王宏仁《階級凝視下的魯蛇人生》)。

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剪報]父淫辱稚女162次 僅囚20年 犯行逾10年 1罪1罰判624年有何用

【潘岳╱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淫父12年前開始性侵、猥褻6歲女兒,直到去年被害少女再次遭猥褻,傳簡訊向男友哭訴:「我爸強吻我。」才揭發獸行;宜蘭地院認為淫父性侵女兒至少59次,猥褻至少103次,昨將淫父以一罪一罰判處624年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0年徒刑,淫父坦承犯行後悔說:「願賠償女兒。」

幫女洗澡逞慾

宜蘭地院判決指出,育有1子2女的吳男(43歲),13年前因家暴離婚,大女兒與兒子跟母親住,小女兒則跟著吳男。12年前吳男幫當時讀大班的小女兒洗澡時,強迫女兒口交,事後吳男喝令女兒:「不能跟別人講。」吳男之後多次強迫女兒口交並性侵。少女就讀國中後開始抗拒父親獸行,但吳男仍不時強行猥褻女兒。直到少女國中畢業後與母同住才脫離狼爪;但去年8月,吳男前往前妻住處,又潛入房內對熟睡少女猥褻,少女驚醒大叫:「不要這樣!」吳男怕被前妻發現才離去。

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剪報]姦殺親女父圖燒屍

廣西近月發生了一宗駭人聽聞的風化案,玉林市一名40歲男子吳和四,今年3月1日因15歲女兒吳慧成放學回家,吃了招待客人的飯菜,他惱羞成怒下在工廠宿舍內將女兒先姦後殺。

死者吳慧成品學兼優,家中獎狀貼了一牆,她在3月突然失蹤沒有上學,所以學校報警。玉林縣公安黃俊華表示,公安在吳慧成家中發現死者時,已有屍斑,下身沒着衣服,屍體只用牀單蓋着,有被性侵痕迹,但吳和四此時卻不知所終,他沒帶走衣物,手機關機,但開走了電單車。最終公安在附近一間磚廠廠房找到吳和四,將他拘捕。

母親出走怒遷女兒

吳和四稱,他勒死女兒前,女兒慧成稱可靠賣淫養活自己,說:「你養不大我,我去檢破爛做雞婆(妓女)。」吳被捕後對犯案直認不諱,還說:「殺人強姦放火,這樣人家可以抓我槍斃,死快一點。」

也有鄰居表示,案發當天聽到吳和四和女兒吵架的聲音。吳和四表示,他案發時喝了酒,所以比較衝動。掐死女兒後,他還試過點火,想火燒女兒屍體破壞證據但不成功。吳慧成母親早年離家出走,他心生恨意。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剪報]家族四代40人亂倫 震驚澳洲

【綜合報道】
澳洲當局在一處農村發現10多名骯髒且疏於照顧的孩童,且因為近親繁殖,其中若干人為畸形或殘障,這宗集體亂倫案震驚全國。

涉及的12名孩子年齡介於5至15歲,當局2012年7月接獲通報,這些孩子在這個農村地區過着失學生活,當他們現身時,個個骯髒不堪又骨瘦如柴,且非常害羞,無法跟人保持眼神接觸,所說的話也令人難以理解。由於事件涉及兒童,法庭規定傳媒以「科爾特家庭」(Colt family)作代稱。

他們與大約30名成年人同住,家族四代男女成員和兄弟姊妹皆彼此發生性行為並生兒育女,年輕後代也過着亂倫生活,近親繁衍出更多兒女。

11童雙親有血緣關係

基因測試揭露,12名孩童中,有11人的雙親擁有血緣關係,其中5人的父母關係「更是密切」,他們也因近親繁殖而出現不同程度的殘障,包括聽覺及視力障礙。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影評]亂倫禁忌與血的罪刑:園子溫《奇異人生馬戲團》(Strange Circus)

轉載自http://weitzern.pixnet.net/blog/trackback/2c943a5452/11093109


奇異人生馬戲團》(Strange Circus)
文/weitzern

場景從一個馬戲團的表演開始,整場表演,台上台下都只有人,這是一個只有人的馬戲團,販售的表演,是出生於罪惡邊緣的少女,以及她目睹犯罪的母親走上斷頭台的過程。

「我原本就是出生在死刑台上的    要不然    一定母親站在死刑台前把我生下     然後代替母親站在那裡   
家裡的各處都藏著死刑台    從我有記憶開始開始    這裡到處都佈滿陷阱    一不小心    就會被處死刑」


這是12歲的美津子的獨白,一個意外的夜晚,當父親發現美津子目睹自己與妻子小百合的房事,父親就將美津子納入性愛遊戲的一環,他毫不避諱地享受在妻子和女兒間的性愛,他也樂於挑撥小百合對美津子的嫉妒。

[剪報]父涉逼女兒看鹹片非禮

【明報專訊】無業父親涉強迫年僅9 歲的親女陪着看AV(日本成人影片),其後更對其大肆非禮。他又被指用假陽具插女兒私處致流血,女兒後來向朋友及社工傾訴揭發。父親否認兩項非禮罪,昨於區院受審。

被指假陽具插私處致流血

控方透露,現年38 歲的被告與事主的母親屬同居男女朋友關係。事主於警方的錄影片段供稱,以往最少5 次遭被告侵犯,其中一次發生於2008 年12 月某早上,當時她年僅9歲,被告突然要求她到其房間陪看AV,然後問她「想唔想試」,說罷用手指插她私處。事主稱被告曾嘗試把陰莖插入其私處,最終未能成功。

另一次發生在2009 至10 年某天,被告着事主到其房間要求發生性行為。事主拒絕,被告從衣櫃取出假陽具,然後用力插入事主陰道,令她不停流血。聆訊今續。

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評論]嫖宿幼女罪存廢:立法之爭,更是適用之辯

文/南方都市報

昨日,媒體從防範性侵幼女研討會上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7月答複全國人大代表孫曉梅關於廢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議時,明確表示了“完全讚成廢除嫖宿幼女罪”的態度,其在答複中稱“希望能夠共同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儘快立項廢除該罪名”。

“完全讚成”,這一出現在最高法給人大代表答複文本中的措辭,令人有些意外。此前圍繞嫖宿幼女罪的幾輪爭議,最高法乃至全國人大法工委的公開表態,均是“成立調研組”、“正在調研”雲雲。按照最高法的答複,以嫖宿幼女罪定罪量刑,雖然對被告人進行了處罰,但也認可了幼女“賣淫女”的身份,這一標簽是對幼女的侮辱。此答複送達人大代表的時間為今年7月份,在10月底,最高法還聯合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出台《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重申了“最高限度保護、最低限度容忍”的原則。

圍繞嫖宿幼女罪的存廢,各界的高度關注與爭議,呈現出與熱點案件同頻次的波動。在該罪名在1997年經立法程序寫入刑法期間,盡管時間顯得倉促,但法學界彼時的爭議並不大,該罪名的設立亦曾一度被認為是加大了對幼女的保護力度。其論據也在此後的嫖宿幼女罪存廢爭議中頻繁出現,亦即嫖宿幼女罪的起刑點比強姦罪還要高,前者的起刑點為5年,而後者只有3年。與之針鋒相對的觀點,則更多地著眼于嫖宿幼女罪與強姦罪在最高刑上的區別,前者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排除了死刑的適用,而強姦罪頂格刑罰則可能會有死刑。

回到立法細節本身,另一個不能忽略的問題在於,強姦罪等性侵犯罪所歸屬的刑法章節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一部,而嫖宿幼女罪所在的章節卻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罪名下。不同罪名在刑法中的不同位置、分佈,集中反映出立法所保護的法益區別。從此視角出發來探討嫖宿幼女罪的存廢,顯然更可以窺見該罪名在現行《刑法》中的尷尬處境。

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

[剪報]遭非裔男子軟禁20年 舊金山華人三母女終逃出魔掌

中新網12月7日電 

據美國《星島日報》報道,舊金山灣區傳出華人三母女慘遭一非裔男子折磨軟禁的慘案。原籍潮州的華人女子20年前被丈夫拋棄,帶著一對年幼女兒,走投無路下,被一名陌生非裔男子“我會讓你們過得更好”的甜言蜜語誘騙,孰料從此開始漫長的噩夢。不願透露身份的受害母女5日深夜在東灣列治文市(Richmond)接受該報專訪,透露過去20年來飽受折磨的慘況。

現年59歲的阿芳(化名)是潮州人,原本和麥姓丈夫及一雙女兒在舊金山居住,但20年前丈夫狠心拋棄妻女,阿芳帶著兩個年幼只有2歲和4歲的女兒,頓時無依無靠。此時一名陌生非裔男子邁爾萊(William McElroy)闖入她們的生命,用盡甜言蜜語,承諾“我可以讓你們過得更好”,令阿芳以為找到倚靠,更讓邁爾萊住進她的舊金山家中。

孰料那卻是噩夢的開始。邁爾萊很快原形畢露,經常發脾氣打人,除了和阿芳發生性關係外,竟然在一年後向阿芳3歲的小女兒下手,阿芳無力阻擋。兩姊妹斷斷續續接受教育,在大女兒上到7年級和小女兒上完6年級後,就被邁爾萊軟禁在家中,嚴格控制她們的一舉一動。

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剪報]妻女老夢被強暴 怒告枕邊人性侵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電影「半夜鬼上床」真實版?高中女小茹(化名)常夢到被父性侵,次數多到無法分辨是「夢境」還是「實境」,決定控告父親性侵,台北地檢署追查,發現小茹的媽也做過相同的夢,小茹的妹則常夢到全家車禍,因查不出小茹爸的罪證,昨將他不起訴,但檢方懷疑房子「不乾淨」。

檢察官也覺得毛毛的

小茹全家住在台北市約30年老舊公寓的5樓,檢方調查時,小茹不像一般性侵被害人般哭泣,而是鎮靜地說,前年2月開始,她常夢到爸爸在床上性侵她,無論她如何嘶吼喊「不要」,爸還是硬來,有時夢境太逼真,她被嚇醒後,會抱著棉被或枕頭痛哭,她也相信當老師的爸爸不是狼,但惡夢連連,讓她在校成績倒數,她已無法分辨真假,只好提告。

小茹媽也當老師,她證稱,不只大女兒小茹夢到被爸爸性侵,她也常夢到被丈夫性侵,連衣褲都被撕破,母女情境相同,有時她被惡夢嚇醒,卻見身旁的丈夫熟睡,她「幾乎快瘋了」,幾乎無法在黑夜入眠,只好向學校請長假。
小茹的妹妹讀國中,她出庭說,沒夢過被爸性侵,但常做惡夢,例如全家出重大車禍,有時尖叫或一身冷汗嚇醒,她早就覺得「家裡怪怪的」,但她的學業未受影響,在班上名列前茅。

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剪報]10多校大學生組陣線 挺同性婚

「真愛不分性別、有愛就能成家。」台大、政大、清大、成大等十多所大學學生會代表,昨天高呼支持婚姻平權修法,宣布成立「力挺同性婚姻學生聯合陣線(同學陣)」,盼反同性婚姻團體能停止造謠抹黑、恢復理性對談。

卅多名學生代表昨在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尤美女、李應元等陪同下開記者會。發起人、成大學生會會長洪國峰說,根據民調,同性婚姻已是主流民意,呼籲立法院司委會別再推拖,應通過民法九七二修正案,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他表示,學生沒錢、沒權,但「有的是選票」,現在的大學生,二○一六年都將有立委選舉投票權,立委應聽見學生挺婚姻平權的聲音。

政大學生會學術部長林峻毅說,傳統價值並未否定同性婚,也非一成不變,像裹小腳等傳統都已走入歷史,況且華人地區過去也曾有類似同性婚姻的「契兄弟」習俗,不該再以亞洲毫無先例為由否決同性婚姻。

鄭麗君重申,目前立院一讀付委的法案是「婚姻平權」,但反同性婚姻的團體卻移花接木,把修法與多P、性解放混為一談;修法既然賦予多元性別者進入婚姻的權利,又怎會鼓勵性解放?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總召吳學展表示,反對者指同性婚家庭無法兼顧孩子利益,但不少性侵、家暴或近日鹽巴殺嬰案,卻都來自異性戀家庭,難道也該反對異性戀成家?

[剪報]性侵女童掰被勾引 交保還想騷擾

新竹賴姓男子曾因性侵害、傷害致死等案被判18年半,前年假釋出獄,今年6月間,趁同居人讀國小女兒熟睡時猥褻、性侵,過程粗暴,女童拿染血內褲向母親泣訴遭遇。賴男否認,反指女童勾引他,且說謊成性,下體流血是用情趣用品自慰造成。女童下體驗出賴男DNA,證實遭侵害。新竹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賴男,痛批他毫無悔悟,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今年7月,女童獲安置、轉學,賴男到案後,檢方諭知5萬元交保,但賴男到學校附近打探女童下落,還意圖騷擾,檢察官聲押獲准。起訴書指被害女童今年5月起,隨母親、弟弟妹妹等人與賴男同住,女童喊賴「爸爸」,今年6月中旬某日深夜,賴趁女童熟睡,竟撫摸女童胸部及下體,女童害怕裝睡,不敢反抗。

6月底某晚,賴利用與女童同睡機會,又對女童毛手毛腳,女童翻身躲避、裝睡,也擔心反抗會遭到暴力,遭賴男性侵害得逞,女童下體流血,凌晨趁賴男睡著,拿沾血內褲到母親房間泣訴遭遇。女童母親告知學校導師,經學校報警處理。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二

[剪報]父綁架斷背女 擬用強姦改性向

在民風保守的南美洲國家厄瓜多爾,同性戀不為世人所容,一名父親得悉女兒是同性戀者,竟派人公然綁架她,強行帶到秘密診所接受「治療」,而終極手段是用強姦來改變性取向。

現年22歲女大學生康斯坦特(Zulema Constante)兩個月前向家人坦承性取向,父親一直未能接受,某天邀她外出午膳時,遭兩名「綁匪」綁走,上衣更被撕破,父親竟袖手旁觀,「我當時充滿驚恐,我知道在這些診所的主要『治療」是強姦」。她被禁錮在瓜亞基爾(Guayaquil)市郊的秘密診所,雖然沒有被姦,但性傾向備受譴責,「他們說我犯錯,傷害家人」,診所強迫她徒手洗廁所及進食發霉食物,若不服從就被毆打。

厄國診所非人道「治療」

康斯坦特的女友見她失蹤多日後上網求助,家人為掩飾康斯坦特失蹤是謊言,派的士去接載她到市長家吃飯。她乘的士時托詞上廁所,趁機向路邊交通警察求救,才逃出。

厄瓜多爾法例容許法定機構,以宗教手段為吸毒人士、酗酒者或同性戀者進行治療,但秘密診所往往以電擊、虐打、冰水浸頭、強迫祈禱,甚至強姦等非人道手段「治療」,政府指今年從秘密診所救出超過500人,去年更有兩人懷疑被虐致死。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剪報]老翁趁兒子入獄性侵孫女 被判10年

中新網11月20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位72歲的老翁在兒子入獄後,陸續猥褻、性侵讀小學六年級的孫女,他辯稱,是兒媳婦教唆孫女誣陷報復,但孫子證稱,曾目睹祖父侵犯姐姐。老翁被判刑10年,精神損害賠償70萬元台幣。

據報道,這對單親的姐弟,年幼時父母離異,後父親因案入獄,把他們托付給祖父照顧,沒想到祖父竟化身“惡狼”。女童指控,小學六年級某日早晨,祖父趁祖母外出鍛煉,佯裝要叫他們起床上學,卻對其猥褻,她很害怕,礙于祖父養育之恩,只能隱忍不發。來年,她升上初中,祖父不顧弟弟也睡在一旁,再次對她猥褻,她翻身想逃,卻被強脫衣褲性侵得逞。受不了接連遭祖父染指,她才打電話向母親哭訴並提告。老翁否認性侵孫女,辯稱前兒媳想爭孫兒孫女的監護權,才會教唆孫女誣陷報復。不過,女童的弟弟作證,目擊祖父欺負姐姐。有一次祖母撞見,還責怪祖父說,“我早就知道了,只是不想講”,他覺得姐姐很可憐,但怕被罵、被打,只能裝睡。

法官認為,姐弟念及祖父母養育之情,實無誣陷必要,且若非親身經歷,不可能把被侵犯過程描述如此詳細。老翁被判刑10年,精神損害賠償70萬元台幣。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剪報]澳門獸父性虐幼女8年 獲重判竟大喊冤枉

據《澳門日報》報道,今年婦女節因性侵兒童、強姦、性脅迫十項罪名被重判監禁24年的澳門楊姓獸父,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減刑及減低民事賠償,終院13日裁決維持原判。

案情顯示,2003年中旬某夜,現年54歲的楊姓男子,命令當時只有9歲的大女入房進行“體能訓練”,藉詞未達到要求,用衣架施以虐打,更獸性大發強行撕光其衣物,隨即將之強姦。2005年開始,楊姓男子便經常借口“體能訓練”,讓3名女兒單獨入房,上下其手,大肆凌虐。楊姓男子還經常以5名子女頑皮或學業欠佳,乘機虐打他們致傷痕累累。2005年,孩子在學校注射防預針時曾被校方發現瘀傷。至2011年1月至11月大女兒向警方舉報被父親侵犯。

楊姓男子將女兒當性奴8年,須承擔惡行在獄中度過24年的鐵窗生涯,但其不服判決,聞判即大喊冤案,輾轉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人認為,對兒童的性侵犯罪應被強姦罪所吸收,而其與被害人的關係提供了實施犯罪時的便利,誘發他犯罪,罪過程度應獲遞減,僅以一罪論處。且原審法院量刑時沒考慮對他有利的情節,被判90萬元(澳門元)的民事賠償金額亦無考慮其與被害人的經濟狀況差距,應減低至60萬以下。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剪報]「享受被強暴吧」印度高官失言挨轟

〔編譯陳?軒╱綜合報導〕印度早先才因女性遭性侵、輪暴情事層出不窮引爆國內公憤,中央調查局(CBI)局長辛哈(Ranjit Sinha)十二日竟還以「若無法杜絕強暴,那就享受它」來形容禁賭執法困難,應該將賭博合法化。不當類比言論隨即招來印度各界猛烈撻伐,也遭許多網友痛罵「無恥」。

辛哈十二日對非法運動博弈問題發表看法,認為賭博嚇阻成效不彰,不如乾脆除罪化,政府還能徵稅獲利,總比什麼都不做好,「就好像無法杜絕強暴,那就享受它」。

印度共產黨領袖卡拉特此痛批「令人作嘔」,辛哈身為數起性侵案件調查負責人,卻有這番言論,無疑冒犯所有女性,「他應該被以矮化、污辱女性起訴」。社運人士克里許娜︰「若印度主要調查機構不能理解強暴與享受的差異,辛哈應該辭職」;德里社會研究中心執行長庫瑪理說,這凸顯高階警官慣性輕視性騷擾案件。

辛哈回應外界批評,表示這是「惡意中傷,並不公平」,強調他只是用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解釋賭博合法化還能徵稅的看法。

印度新德里去年十二月發生女大學生在巴士慘遭性侵致死案,引發全國譁然,大批民眾示威並催生反性侵新法。但今年八月又再度傳出一名女實習攝影記者在孟買遭五名男子輪暴,再度引爆眾怒。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評論]《陰道之道》談陰道何以成為禁忌?

北京外國語學院的話劇《陰道之道》的原型是美國作家伊娃.恩斯1996年創作的《陰道獨白》。《陰道獨白》以女性講述陰道故事為形式,探討女性對於陰道的感受,關注女性自身的個體意識,呼喚對女性的尊重。該劇1997年獲美國奧比獎後,迅速風靡世界。 1999年以來,每年在情人節期間上演的《陰道獨白》已經成為國際性的「婦女戰勝暴力」運動的一部分。近幾年來,該劇已在中國大陸的至少十所高校被未經授權的學生搬上過舞台。

伊娃.恩斯創作《陰道獨白》是有其時代背景的。1993年,有數萬名婦女在歐洲中部的戰爭裏被強姦。她看到報紙上被輪姦的婦女的照片,深為震驚,由此聯想她們內心的改變。她到克羅地亞和巴基斯坦做了兩個多月的採訪,接觸了大量被強姦的女性。在劇本中,女主角是一個波西尼亞女性,將她過去和現在的心境由兩種不同的字體區別開來,形成對照:「我的陰道是綠色的田野、是流水輕盈的粉色田野,牛群哞叫太陽升起,可愛的牛郎用柔軟的金色稻草輕輕撫摸它。」但是士兵們用槍支、棍棒、瓶子、掃帚塞進擠入撕裂,他們連續七天的輪姦,讓那裏發出糞便和醃肉的惡臭:「我變成一條流淌毒液膿汁的河流,所有的莊稼死去,魚也死去。」伊娃.恩斯是試圖用這種敘述方式,讓人們重新想像婦女的身體,讓女人的慾望、幻想獲得新的文化表達,即反對針對婦女的性暴力,讓婦女的身體獲得解放,讓婦女肯定自己、壯大自己,重新塑造女性的主體意識,重建文化主體。揭露戰爭施與女性的暴力形式——強姦,這是劇本的主題。

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剪報]父懲私奔女 夥友性侵殺害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印度警方指出,一名與男友私奔的17歲少女被父親尋獲後,因不願返家而遭父親及其朋友輪流性侵並殺害棄屍,少女死時已懷有4個月身孕。

印度馬哈拉什特拉邦卡西米拉村警官帕提爾指出,兩名涉案男子4日被捕,已坦承犯下這起性侵殺人案。印度時報報導,死者4個月前與她19歲的男友從北方邦的家鄉私奔到孟買,兩人在一間廟宇舉行結婚儀式並落腳於卡西米拉。報導說,兩週前,女孩45歲、從事勞動工作的父親追蹤到他們的下落。上月底,他與一名居住在卡西米拉的友人闖入女孩的家,將她拖走,過程中,也是從事勞力工作的男孩倉皇逃離。

這名父親在友人家中力勸女兒回家,不過女兒拒絕,盛怒之下,父親與其友人在上月31日晚間將女孩強行帶到一處叢林,警方說,女孩先被自己的父親性侵,接著他要求朋友也加入,好「給她個教訓」。因擔心女孩報案,兩名男子用她的圍巾將她勒斃,遺體留在現場,第2天他們回到叢林,確認女孩已亡,他們再合力將屍體搬進樹叢間。

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

[評論]最大的不公義,是你看不見的

文/陳智傑

今天, 「公義」成了耳熟能詳的詞彙。普選、審批免費電視牌照、反國教等爭議激起民間的義憤。各式各樣的社會訴求——爭取「住屋權」(要求政府大量提供資助房屋)、反對「盲搶地」(要求降低社區的發展密度等)、維護生活尊嚴(滅貧、提高最低工資、設立最高工時、工會運動等),以及地產霸權、官商勾結等指控,全都以「公義」為名搶佔道德高地。

不過,社會最大的不公義,往往是一些我們平時所看不見的事。看不見,因為我們大多以各種「常識」把這些事合理化—— 社會學把這些「常識」稱為「迷思」。所以社會最大的不公義,未必是我們耳熟能詳、天天在媒體輿論聽到的公義口號,一些被迷思蒙蔽着、隱藏於我們日常生活和社會運作中、讓我們不覺得有問題的事,才是社會最不公義之處。

風雨蘭的申訴

在鋪天蓋地的新聞資訊中,有一則於輿論上並不起眼的消息:關注女性遭受性暴力團體風雨蘭向監警會申訴,有不少性暴力受害人遭警方不合理及不友善對待:勸受害人銷案,強烈批評、指摘受害人,拒絕替受害人申請法庭保護措施(例如於受害人作供時以屏風遮擋,避免受害人在眾多陌生人面前說出自己被性侵細節時極為難堪)。

風雨蘭的申訴,很快於熱哄哄的資訊洪流中被淹沒、淡忘。輿論大概不會因而關心性暴力受害人,反倒在新聞的留言版上,有不少留言: 「有啲同男人做完之後嗌交,條氣唔順又話畀佢侵犯」、「又斷片又吸毒,上到法庭根本無可能告得入,你在浪費警力,玩是你自願,後果你自責,姦你的人是你認識的……」、「有時啲女性飲大咗唔愛惜自己,被人侵犯,賴得邊個?」留言眾多,未能盡錄,但以上幾句,充分反映社會對性暴力的一大迷思: 「受害人責任論」。夜歸、沒盡力反抗、不懂保護自己、認識侵犯的人因此性行為是自願等論述,都是把性侵犯的責任加諸受害人,進而把性暴力合理化的迷思。

這論述轉移視線,把注意力由施暴者的暴力行為,轉為對受害人的人身攻擊——指被性侵的女士「開放」、「性感」,甚至是「挑逗」別人、自己飲酒、「無腦」。於是社會對性暴力的討論,往往流於對受害人評頭品足,受害人遭受的性暴力、餘生的夢魘,及社會應如何回應性暴力等議題亦隨之失焦。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書評]哭泣的小王子:聆聽男性倖存者微弱的嗚咽聲


文/yeastiness
書名:哭泣的小王子-給童年遭遇性侵男性的療癒指南(Victims No Longer: The Classic Guide for Men Recovering from Sexual Child Abuse)
作者:麥可.陸(Mike Lew)
譯者:陳郁夫、鄭文郁等人
出版:心靈工坊 2010 / 11
台灣性虐待案件男女受害者統計比例為1:10的懸殊時,這本書首先讓我們看見了微小數字的生命存在,但更進一步也在思考,統計之外因著各種家庭、性/別結構而無法公開的男女比例,也許是相反過來的數字。
因此,本書中文版的出版,在台灣的性/別、心理治療、社福和家庭結構現況中,無疑相當重要。童年受性侵害、虐待的男性,終於得以在書架上藏上一本屬於自己的書,而這本書不僅在對他說:「你並不孤單」、「不是你的錯」,也將他們帶往心理治療的方向行走。這不僅對男性「倖存者」(作者選擇「倖存者」的稱呼而非帶有無望情緒的「受害者」)來說,是台灣第一本具大眾性質的引導式書籍,也同時援引來自女性主義的性別思維作為一種途徑,轉而投注其效力於這些不知該歸為強悍或弱勢的男性身上。它可以是一本給受家庭性侵的男性的工具書,但同時也是另一種面向的性/別調查和社會書寫的報告,更揭開了那些不被社會觀看、正視的弱勢群體存在樣貌的生命記載。
本書內文節錄

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剪報]女子遭父親強姦達10年 大學交男友後被威逼分手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張某(化名)趁妻子不在家,多次強姦親生女兒,從女兒12歲起長達10年。即使在女兒上大學與男友交往後,張某仍糾纏不休。女兒最終將此事告訴母親,母女倆到公安機關報案。近日,北京市二中院終審以強姦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7年。

現年55歲的張某具有大學文化程度,他第一次強姦親生女兒時,女兒年僅12歲。當晚,張某趁妻子不在家,弄醒熟睡的女兒實施強姦。事發後,女兒因為年齡小,平時經常遭到父親的體罰甚至毆打,且感覺母親在家中也沒什麼地位,她認為就算把事情說出來,母親也幫不了自己,就忍氣吞聲沒敢告訴母親。

自此以後,張某經常趁妻子不在家實施強姦。其女兒考上大學後,就住在學校儘量不回家,以此來躲避父親的侵害。後來,張某發現女兒交了男朋友,就威逼女兒與男朋友分手。女兒不堪其辱,最終將自己多年來一直被父親強姦的事告訴了母親。

母親這才回想起來,女兒小時候經常問“媽媽什麼時候回家”,總是希望媽媽早點回家,節假日不願意讓媽媽出門。她說,因為張某多年不上班,女兒從小到大主要由張某教育,張某經常打孩子,還對孩子進行體罰,女兒從心裡害怕張某,小時候只要張某看女兒一眼,女兒就不敢鬧了。女兒曾跟母親說:“媽媽有事情我也不跟你說了,說了我爸爸就對我更不好了。”

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

[剪報]傅芝雅: “強姦”“輪姦”詮譯模糊

(吉隆坡22日訊)

人民公正黨關丹區國會議員傳芝雅指出,她擔心2013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對“強姦”及“輪姦”字眼的詮譯過於狹隘和含糊,一旦法令生效後,將不能真正保護受害女性和“男性"。她不認同修正案內的“強姦”字眼只是指一名男人性侵一名女人,若遇到男人強姦男人的情況,加害者則不必面控。
“在這種情況下,男性受害者明顯無法得到保護。”

建議刪除性別字眼

她建議把修正案中的“強姦”刪除性別,只注明說“一個人性侵另一個人”即可。此外,她也指出,修正案中的相關條文也沒明確注明強姦行為涵蓋“把物體置入女性體內”,或包括口交,因為對一名男人來說,也有可能被一群男人輪姦。

傳芝雅今日在國會下議院辯論2013年刑事法典修正案時,引述一些例子和情況,她過後說:“請恕我這麼直接,希望用詞不會讓大家感到不好意思。”

2013年10月22日 星期二

[剪報]性侵案受害者家屬現身說法 出庭供證痛苦的經歷

(檳城17日訊)
“我很不想出庭,但為了伸張正義,必須這么做。” 兒童性侵案受害者一名華裔男家屬,今日在婦女覺醒中心(WCC)安排下現身說法,談及過去以證人身分出庭供證過程時,不禁紅了雙眼,甚至哽咽形容這過程是“痛苦的經歷”。

 他說,該宗案件經歷多重困難后才被帶上法庭,沒想到在法庭供證的過程,卻如此難受。他說明,雖然作為證人,被安排在與被告隔開的證人室,但當他單獨上廁所,經過被告家人身邊時,面對他們的怒目瞪視時深感害怕,不知安全會否受到威脅。“當時真的很怕,接下來上廁所時也要找人陪伴。” 他說,出庭供證時,還要面對被告辯護律師刁鑽的提問,第一次出庭的他根本招架不住。

受害者不瞭解本身權益

婦女覺醒中心今日為新書《法庭求生:了解刑事法庭審訊過程指南》推介禮,安排兩名性罪案受害者家屬和朋友現身說法,道出出庭過程經歷。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剪報]懸宕22年美破姦殺女童案 年長26歲表哥行兇藏屍冰箱

美國紐約警方鍥而不捨追查,終偵破22 年前一宗無名女童遭性侵謀殺案,還遇害女童一個遲來的公道。警方早前再就案件公開宣傳後接獲線報,確認女童身分,至上周六(12 日)拘捕遇害女童一名現年52 歲的表哥,他承認當年酒後強姦當時僅4 歲的女童,並用枕頭將其焗死,隨後在姐姐協助下棄屍。

警員出資安葬取證屢敗屢試

這宗懸宕多年的兇案於1991 年7 月23日由數名建築工人揭發,他們在紐約曼哈頓一條公路附近的樹叢中,發現一個藍白色的旅行用冰箱,裏面裝着一具用繩索及垃圾膠袋包裹的赤裸女童屍體,屍身已嚴重腐爛。警方調查後,證實女童生前曾遭性侵,因窒息致死。由於一直無人認屍,女童又與失蹤人口名單不符,警方無從確認其身分,案件真相成謎。

負責調查的警員於兩年後自費安葬女童, 為其取名「希望寶寶」(BabyHope)。警員每年在女童屍首被發現的周年前後,均返回案發地點周邊的社區張貼印有女童素描肖像的街招,並派發傳單,呼籲民眾提供線索。2006 年,警方為女童開棺,抽取DNA 樣本,至2011 年取得其完整DNA 圖譜,但與資料庫比對後沒有找到任何線索。

家人怕惹事從未報警

今年7 月,警方獲一名女子舉報稱,另一女子透露自己的妹妹多年前失蹤,恐已被殺,情况與「希望寶寶」相似。警方多番查訪,終尋獲女童的姐姐及生母,並透過DNA 鑑證確認女童身分。女童原名卡斯蒂略(Anjelica Castillo),1987 年生於紐約。她的父母均為墨西哥移民,共育有3 名女兒,案發前不久發生劇烈爭執,分手收場。其母因受阻嚇,只帶着其中一個女兒離開,卡斯蒂略和姐姐由其父的親友照顧。警方估計,女童家人害怕被驅逐出境,故從未就女童失蹤報警。

2013年10月13日 星期日

[影評]《誣網》:群體思維的迷思

文/程思傳
轉自香港電影評論學會
丹麥導演 Thomas Vinterberg 的《誣網》(The Hunt),以一個小女孩(Annika Wedderkopp 飾)的謊言開始。在丹麥一個小社區中,小女孩幾句無心的說話,引起了幼稚園老師 Lucas(Mads Mikkelsen 飾)性侵犯她的疑雲。縱然缺乏實質證據,但是校長基於「小孩不會說謊」的前設,決定立刻辭退 Lucas,並就事件報警。
對於小女孩是否有說謊的動機,雖然導演確於故事中留下了伏線,但小女孩依然就讀幼稚園,若說這是有意識的謊言,具計劃地意圖讓 Lucas 身敗名裂,卻又未免偏離現實。而事實上,導演的討論亦並非停留於小女孩的謊言之上,謊言只是楔子,伴隨而來的後遺才是探討的中心。
電影的背景設於丹麥的一個小社區,在「事件」發生之前,區內十多個男人聚在一起,相約一同打獵飲酒吃飯,而小女孩的父親 Theo 甚至曾說 Lucas 是他一生最好的朋友,各人關係極為親密融洽。然而,當校長在家長會上向家長宣佈「事件」以後,一班家長愕然過後,便立刻把罪名置於 Lucas 身上,並扣上變態等不堪的標籤,完全沒有給予 Lucas 解釋的機會。Lucas 被辭退以後,抱著難以置信的心情走到 Theo 的家,意圖尋求好朋友的信任。結果 Theo (Thomas Bo Larsen 飾)經歷一番掙扎,最後說了一句「我的女兒從不說謊」,淡淡然判了 Lucas 的「死罪」。
那段日子,Lucas 極為絕望,面對著鄰舍的冷嘲熱諷,與新相識的女朋友分手,打算與他同住的兒子亦暫緩計劃,生活進行了翻天覆地的改變。他難以忍受這樣的日子,嘗試再次跟 Theo 解釋的時候,遇著其他人在 Theo 家中作客,他們毫不忍讓地趕走 Lucas,甚至把他打傷,連 Lucas 兒子去超級市場買日用品,亦被店員警告:「這裡並不歡迎你。」最經典的一幕是,Lucas 去超級市場買菜,店員不但無視他的要求,要求他離開,而負責肉檔的職員還揮拳打他,Lucas 頭破血流,但周圍的人卻依然擺出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
對於這現象,美國心理學家 Irving Janis 曾提出「團體迷思」這概念,指出一個團體在決策中,成員都會自然地傾向認同團體的觀點,對事物抱著相同的態度,甚至缺乏不同的思考角度,以致團體可能在迷思的影響下作出錯誤的決定。的而且確,在電影中,整個社區的人都視自己為團體的一份子,當其中一個成員受到傷害的時候,他們未經客觀的裁決(警察曾找 Lucas 協助調查,但沒有落案起訴)便自行審判。即使 Lucas 的兒子曾經嘗試找出真相,亦被他們視為搞亂份子,而 Lucas 的家甚至被人擲石頭,連狗亦被人殺害,做出一些過火而錯誤的行為。

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影評]蘇西的世界──堅持或著遺忘,逃避或著淡然

轉自in89豪華數位影院
電影《蘇西的世界》改編自Alice Sebold的同名暢銷小說,經歷過性侵傷痛的作者,寫下一個關於陰陽兩間的執著與留戀,傷痛與放手。對於大導Peter Jackson而言,這次不算困難的科技特效,卻打造了一個奇幻而感傷的療癒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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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想到逝去的人,我們常予以天使的想像。想著過去親愛的人,就隱身在雲朵之間、天空之上,悄眼凝視著人間。然而,導演不使用常見的高反差光設計,來打造過度曝光般的天堂;也並無特別著重於使用俯視鏡頭。他選擇平行又相異的視角,讓蘇西同時擁有夢幻的奇異空間;又穿梭在眾人身邊,目睹著人間親友的傷痛,並感知逍遙法外的兇手,那殺戮欲念的蠢動。
     《蘇西的世界》的特效,讓我想起1998年的《美夢成真》〈What Dreams May Come〉,那時夢幻驚人的美術設計,打造一個天堂、地獄,都不離不棄的死生相隨。然而這個故事裡,慘遭殺害的蘇西,她既不是直接到了夢幻天堂,亦非黑暗的地獄。她的執念,讓她停留在陰陽渾沌之間。蘇西的「世界」,不是《美夢成真》裡,從天堂到地獄的一段過程,而是同時存在、隨即可能變幻的虛無。特別地是,這個奇怪的空間卻也是她心之所嚮的完美世界,十四歲少女的各種甜美幻想,在這個世界裡都是可能的。於是,這部電影就不僅僅只是重複晦澀鮮血的恐怖電影;在導演的鏡頭、科技特效下,蘇西的「世界」重疊於人間現實和深層所欲所懼,既哀傷又美好。
電影極力探討關於傷痛與療癒的故事。面對所愛逝去,不同的眾人,選擇不同的方式去面對。堅持或著遺忘,逃避或著淡然。沒有誰對誰錯,只是選擇的不同。死去的蘇西必須選擇,愛她的人在人間也必須選擇,因為死亡代表著另一個困難選擇的開始。蘇西說到,人們期待再次回到正常的生活,只是這「再次回到」的生活,能夠簡單地「正常」嗎?必須做些什麼,堅持什麼?或著放下什麼?才有可能真正的「回到正常」?在蘇西的世界裡,時間是停止的;在現實人間,時間卻不曾停留。無論陰陽兩造的空間,時間與痊癒,似乎都不是等號。

2013年10月8日 星期二

[剪報]「舅舅壓著我」 8歲童遭蹂躪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八歲女童,今年暑假期間到外婆家找小時候的同伴玩耍,當天在外婆家過夜時,卻遭酒後亂性的舅舅性侵,女童幾天後返家,才告訴媽媽她被舅舅「壓著」,母親獲知氣得衝回娘家興師問罪並報警,檢察官日前偵結,將這名舅舅依強制性交罪名提起公訴。

住外婆家竟受害

檢警調查,受害的八歲女童小時候是外婆帶大的,認識不少外婆鄰居家的玩伴,今年暑假期間,她回到外婆家玩,當天玩得太晚,便在外婆家過夜,不料女童舅舅疑酒後返家,見外甥女年幼可欺,竟心起邪念獸性大發,將外甥女性侵得逞。

色舅認錯仍起訴

女童幾天後回家才向母親說到:「舅舅壓在我身上。」女童母親發覺不對、檢查她的身體,發現有被性侵的跡象,母親火冒三丈,衝回娘家斥責她弟弟怎可做出如此不倫醜行,女童母親氣憤報警。

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

[書介]不死的蝴蝶

我望著窗外,回顧我可悲的一生。
我在小聯盟裡翻不了身,我的職棒生涯是一串漫長的失望。
我是個兒時被性侵,無力面對創傷的男人。
我極欲埋藏往日的真相,卻找不到足以封埋過去的深洞。
我是表裡不一的偽君子,表面佯裝成虔誠的基督徒,實際卻背叛了妻子和上帝。
我的自尊心低到無法度量,上帝賜予我健康的身體和聰敏的頭腦,以及一個美麗的家庭,
但我卻把自己的人生,變成無藥可救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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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博客來網路書店


兒時父母離異,不幸遭遇性侵,無助與絕望占據他的童年;因為缺少「尺側副韌帶」,讓他痛失首次進入大聯盟的機會,並一夕從「棒球神童」變成「棒球怪胎」;十幾年的棒球生涯,數度站上大聯盟卻屢被下放,「不成氣候的右投手」的標籤始終緊貼著他……面臨被球隊拋售、未來一片茫然,一夜情讓他的婚姻關係瀕臨破裂,揮之不去的性侵陰影更無止盡地折磨著他……人生道路上的種種打擊,讓他陷入黑暗深淵,甚至屢次萌生自殺念頭……在生命的最低潮,他如何找回希望與勇氣,展現生命的韌性,一路面對心魔,克服恐懼傷痛,與自我和解?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剪報]父愛變情愛 惡醫性侵兩女

【黃哲民、林媛玲╱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十七歲高中女學生從十三歲起,遭醫師父親長期性侵,少女今年七月逃家被警方尋獲崩潰抖出實情,父親竟辯稱:「無法克制對女兒的情慾,分不清是父愛還是情愛。」

抗拒竟變本加厲

新北地檢署查出獸父四年間性侵她一百零九次,另猥褻十五歲么女三次,斥獸父違背人倫、法理不容,昨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四十多歲的亂倫獸父原任職公立醫院,現已離職,遭性侵的少女則被社工安置。少女於二○○九年九月間,睡夢中第一次被父親侵犯,當時十一歲的妹妹睡身旁沒發現。少女起初每月被性侵一次,不懂反抗,隔年升國三得知是亂倫,開始抗拒,父親卻變本加厲,每周都要一次。少女前年讀高一住校,返家仍被性侵,但頻率降為每月兩次,獸父竟改找讀國中的么女「墊檔」,在家趁夜深人靜或妻子外出,強壓掀衣舔胸亂摸。少女與妹妹互不知對方受害,但不約而同保密。少女今年七月逃家投靠男友,被警尋獲說出實情,妹妹也才講出遭遇。

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書評]三天──家庭創傷的迴圈 子母戀的糾纏

文/鄭亘良
書名:三天
作者:朱國珍
出版:印刻 2012 / 04
《三天》寫破碎的家、破碎的人、性侵、單親、外遇、戀父愛母,交織著期待、渴求、失望、無奈、不堪、精神分析的創傷回返與療傷。這本小說在舔舐傷口的同時,不以第一人稱的受苦為主戲,反以青少年的眼光,回溯其母親的傷痕,透過母子之間沒有計算、毫無保留、純粹無邪至近乎亂倫般靈肉緊密依戀的愛,一點一滴拼回母親破碎受傷的心。小說中子對母的戀,隱喻著受創的心不想長大、想回到被保護的子宮狀態。但現實是溫暖的子宮早已遠離,總是透過對回到子宮的想望或甚至自己成為子宮,產生了面對創傷、努力生存下去的勇氣。
不過,小說讀來脫不出胡淑雯的哀艷、張愛玲的看透,「我的家庭真可愛,幸福美滿又安康」的旋律宛如陰魂纏繞。故事的各個主角,在殘破中期待、假裝以便繼續活下去;既顯示了幸福旋律的虛假卻又影響深刻。讓人不禁覺得,在圓滿又破碎的家、對愛與親情的追求卻反覆受創的境遇當中,到底何時、如何才能超脫溫情家庭的魔音?小說中那看似親情又像愛情般的子母戀,可否走歪成為超越那魔音的可能,抑或又不自知再度落入幸福旋律的迴圈?

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評論]該如何對待一枚陰蒂?

節選自破報"該如何對待一枚陰蒂?小說作家胡淑雯專訪"與黃可秀論文"胡淑雯《哀豔是童年》性內的權力"
(粗體為本站所加)
小說中一篇《浮血貓》,用再視性強烈的筆法展現一位住在殘破佈滿拾荒物品貧民住宅,被社會視為充滿猥褻年老男性氣味的老者,「那人的房間,是由一間房剁成兩半,再剁成兩半的。長寬都只剩一半。侷促間,彷彿連天花板也被拉得矮了一截。」。老人誘騙第一人稱的小女孩為他進行手淫,「那陰莖無法勃起到底,反而更像一隻活體。掙扎著起身,剛要站起來,卻又累壞似的疲軟下來。傾頹至躺下呼吸以前,又緩緩呼吸,振作,用力爬起來。」,而後老人被未經深思卻強行操弄所謂「單薄的觀者正義感」眾人毒打,幾年後,女孩重新找到老人,並在多種心境交雜的情況下,相當情願再次幫老者手淫一次,她說,和解不見得是充滿平靜的,那個底下多半有很多各種想法思維的角鬥。關於這個試圖想重新理解被害者與加害者關係的文章,胡淑雯說,要描寫窮兇惡極的壓迫者與被害者是過於單薄也悖離現實的,要寫力量薄弱的好人和好人之間的擠壓和衝突相對複雜,「我想做的是還給壓迫者一個歷史,還給他一個歷史或是童年,一個微觀的私人歷史或社會歷史,否則是沒有給人性與歷史空間。」用小說中的描寫,她使讀者強烈懷疑社會的這種經過簡化的性貶抑邏輯,包括各式被「永久」視為弱勢的受害者。

2013年9月27日 星期五

[剪報]法國母帶子探監 供夫性侵

法國傳出一宗駭人聽聞的男童遭性侵案。在高度設防監獄內,男童親母把幼子帶到監獄,讓繼父性侵,更協助把風。

案件在當地時間週一(23日)開審,男童母親與丈夫,被控多項性侵兒童罪。事件發生于2010年2月,當時25歲的女子邦娜,帶著與前夫所生的4歲兒子,與31歲的巴薩雷米再婚。沒多久,巴薩雷米因犯罪被捕入牢,邦娜不時帶兒子到獄中探望。
 
監獄有獨立會客室,邦娜竟然多次任由巴薩雷米,在會客室內性侵親兒,她甚至引開獄警注意力,或用各種方法遮掩會客室門上的小窗。
 
巴薩雷米坦承多次在獄中性侵繼子,他辯稱“一切都是邦娜安排”,他只是照做而已;而邦娜則反咬巴薩雷米,稱受他威脅,在家中多次性侵兒子,還用手機拍下影片,帶到獄中讓他觀看,巴薩雷米甚至曾用帶進獄中的手機與家中“連線”,在囚室內現場收聽她在家中對幼兒施暴的過程。

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剪報]屋樹人測驗 揭獸父

【許淑惠╱台中報導】

苗栗一名十二歲少女前年偷竊移送少年法庭,被懷疑另遭性侵,安排進行繪畫房屋、樹木跟人的「屋樹人心理測驗」,她將房門和樹幹畫得像陰莖勃起,進而供出遭逼看A片替繼父打手槍,還指繼父性器官有膠囊狀入珠。二審驗鳥發現特徵相符,採信測驗結果,認定繼父犯八次加重強制猥褻罪,昨判刑七年。

開庭時繼父辯稱,少女從小就會說謊和偷竊,被他責打成傷過,才謊稱遭猥褻,至於「屋樹人」測驗結果出現像陰莖的圖像,黃男認為現今性知識發達,不代表與他有性接觸。

有3顆「膠囊」入珠

少女母親挺丈夫,稱曾問丈夫為何「灌珠子」被女兒聽到,並指夫妻二十四小時同進出,吃飯、如廁、洗澡都在一起,女兒沒機會與丈夫獨處,且「(夫妻)感情那麼好,(他)怎麼會去看那種東西(A片)。」法官調查,前年十二月,少女因為偷竊被移送少年法庭,調查官詢問少女和繼父互動情形,發現少女表情、神色變得不一樣,壓抑情緒且不太敢說,只談到和繼父看A片,曾任心理輔導員的調查官安排少女進行「屋樹人測驗」,讓少女於白紙畫上房屋、樹木跟人,欲藉這項心理投射的心理測驗,了解少女隱匿的真相。結果少女把房門和樹幹都畫得像陰莖勃起的樣貌,心理測驗判讀後,認為少女應該是遭到性侵害,於是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進一步調查;少女之後坦承,繼父從前年七月她十歲開始,趁媽媽在洗澡時,叫她到房間陪看A片,抓她的手替他手淫,也伸手摸她下體,直到射精後,就進浴室和媽媽洗澡。少女供稱,繼父叫她不可以說,她怕被打,也怕沒人相信她,少女還描述繼父性器官有三顆如藥丸的東西,像「膠囊」。

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剪報]美性侵受害人照片訴心聲

美國紐約市視覺藝術學院攝影系學生布朗(Grace Brown),發起一項名為「牢不可破的計畫」(Project Unbreakable)的攝影活動,希望能打破社會禁忌,讓性侵犯案受害人可道出自己的心聲,以及公開性侵犯者對他們說過的話,希望藉此喚醒外界關注性侵案受害人在遭侵犯時及事段面對的種種困擾。兩年來,此計畫已為數以百計性侵犯案受害人拍下照片,道出心聲。

英國《每日郵報》

現年二十一歲的布朗,兩年前開始替性侵案受害人拍照,相中人都手持紙牌,寫上性侵犯者對他們說過的話及寫過的字句,以喚起各界關注性侵案受害人於被侵犯時及事後所面對的種種問題。

一名少女時遭網球教練多番性侵犯的女受害人寫道,警方問她「你為何仍去學網球」,母親則說「這是你的錯,你應該出聲,你令我們大家悲傷和痛苦。」

受害人困擾乏人理會

牢不可破的計畫於二○一一年十月開始發起,當時布朗只有十九歲,她至今已為數以百計性侵案受害人拍下照片。布朗表示,她發起有關活動是希望能打破禁忌,令愈來愈多人關注性侵犯案受害人這個沒有人提及的問題。

性侵案受害人面對的問題,比性侵犯罪行本身所引致的問題更多,包括受害人如何挺身而出指證犯案者,以及述說自己的不幸遭遇後,如何應對家人及執法人員。

2013年9月17日 星期二

[評論]14歲以上少男遭性侵豈能無罪名

大洋新聞時間: 2013-09-17 來源: 信息時報

◎周雲 華工大教授

日前,一封由27家公益機構聯署的立法建議信,發送到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的郵箱。該建議信針對未成年人性侵害現狀,提出了立法建議。其中特別提出,法律保護範圍應包括未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受害者。我國刑法中性侵害的犯罪對象為女性,換言之,刑法只保護女性的性權利。未滿14歲的男童如果遭遇性侵害,加害人會以猥褻兒童罪定罪處刑。如果已滿14周歲的男性被性侵害,則加害人較難定罪。

有句廣告詞說:“男人也需要關懷”。而對於未成年男性來講,就更需要關懷了。毋庸諱言,雖然社會在進步,但男女平等依然沒有完全實現,現在仍然是一個男權社會。因此,為了保護處於弱勢地位的女性,各國都制定了一些維護女性權益的法律,以彌補他們自身維權能力的不足。

但也可能正是由於男人的強勢地位,一些應該受到保護的男性權益,卻被法律忽視了。比如說性侵害,誠然,女性是主要的受害對象。但男性,包括成年男性和未成年男性,也經常會淪為性侵害的受害者。但我國法律對他們的保護,卻仍然是一片空白。

男性受到性侵犯,尤其是未成年男性遭受性侵犯,後果跟女性遭受性侵犯同樣嚴重。會對受害人的生理、心理造成嚴重的傷害,從而可能對他們的人生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在這件事情上,男性又是處於弱勢地位

而未成年男性,又是弱勢中的弱勢。他們既沒有成年男性那樣保護自身的身體、心智、經驗以及社會資源,又得不到法律給予弱勢者應有的保護。

[剪報]家貧姑丈收養 性侵毀她童年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小五女童小萍(化名)不自主地出現撫摸同學私處及性愛動作,引起學校老師注意,深入了解後得知,女童長期遭姑丈蹂躪,造成難以抹滅的創傷,女童父親獲悉感到氣憤又自責,一狀提告,法官重判性侵女童的姑丈8年10個月徒期,附帶民事賠償100萬元。

判決指出,小萍和同學玩耍時,常不自覺動手摸撫同學私處,甚至做出性愛動作,同學反映後引起老師注意,特別留意小萍言行,察覺小萍行為怪異,還會說出猥褻字眼,不像同年齡孩子的表現,經與小萍慢慢溝通後,得知小萍長期被收養她的姑丈性侵

社工人員接獲通報,將小萍帶往特約醫院進行心理衡鑑,發現小萍洗澡時會過度清洗私處,因為小萍覺得自己的「很髒」,一定要把它洗乾淨,而且獨處時常不自覺地流淚、傷心,讓社工人員看了十分不忍。

小萍父親得知後感到自責,因為行動不便,與妻子離異後無力照顧小萍,從小萍小學二年級起便送到妹妹家中寄養,想不到小萍長期活在陰影之下,憤怒之餘,決定向妹婿提告。

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剪報]美婦大爆內幕 慘遭教會迫害

奉行一夫多妻的美國原教旨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FLDS),其教主杰夫斯於一一年因性侵未成年少女罪成,判囚終身。一名婦人近日披露遭教會及杰夫斯迫害的慘痛經歷,稱十九歲時被迫嫁予杰夫斯的八旬父,對方因年老而有心無力,仍逼她服侍。杰夫斯更威脅若她拒絕,就將她的肉體毀滅,令她七年來活在恐懼中。

現年三十多歲的美國女子馬瑟(Rebecca Musser)接受全國廣播公司等媒體訪問,稱父親是FLDS的信徒,她自幼受FLDS教義控制。她的母親是父親第二任妻子,母女倆因而要住在大宅地牢,大媽及父親則居於上層。馬瑟稱在五歲那年,更被大媽的兒子性侵,自小惶恐度日。

教主性侵罪成囚終身

十九歲那年,馬瑟的父親將她送給時任FLDS的八十五歲教主魯倫.杰夫斯,作為他的十九任妻子。她憶述:「我當時步入(婚禮)儀式場地,心中想着:『起立及履行你的責任吧!』」但她對嫁給這個被指「先知」的老人一點也不感到歡愉,魯倫.杰夫斯站也不穩,馬瑟憶述拖着他的手:「我毫不感到興奮。」

婚後七年,在杰夫斯威逼下滿足魯倫.杰夫斯的性需求。她形容:「魯倫.杰夫斯很老,即使知道自己不能性交,仍堅持嘗試。這真可怕。」每個月魯倫.杰夫斯傳召她性交至少三次,她試過拒絕對方要求,但杰夫斯威脅:「你永遠不能再拒絕丈夫要求,否則你的肉體將被毀滅。」馬瑟無奈稱FLDS信徒的女人,身體及靈魂都由丈夫佔據。

二○○二年魯倫.杰夫斯逝世,馬瑟立即逃離FLDS,更協助執法部門拘捕杰夫斯。擁有七十八名妻子杰夫斯於二○一一年,被控以宗教為名性侵未成年少女,罪成判囚終身監禁。

[電影]家庭變奏:謊言二選一

mmlori main
圖/台灣國際女性影展官網
家的小夜曲短片集:謊言二選一
席拉.莎姆Hila SHREM
2012|以色列Israel|劇情片Fiction18 min
毀滅、糾葛、傷痛、親密、疏離、重逢、移情、彌補……
當家庭的模樣變了調,我們需用多少藉口才能視而不見?甚至滿不在乎?
16歲的羅莉和朋友上夜店找樂子,大家玩起了「真實或謊言」的遊戲,在她半開玩笑地說出一件關於父親的可怕內幕之後,原本單純的遊戲逐漸失控……而父親正在開車來接她回家的路上。
(在導讀講座當中,知名影評人膝關節與東吳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張君玫提及,這個可怕的內幕可能涉及父對女的性侵)

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評論]驅散強暴的陰影

文/何春蕤

人並不是天生就會懼怕哪件事情的。

小孩子有時候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成人說。明明是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孩子卻心無旁騖的追著脫手的球,衝入車陣中;明明是把鋒利無比的水果刀,孩子卻毫不放在心上的拿在空中揮舞,完全不怕失足摔跤時會戳傷自己;明明是放在高高的桌上的熱湯鍋,孩子根本搆不著,可是他卻拉著桌布,拉垮了湯鍋,也撒了自己一身熱湯。意外當然是常常發生的。憂心忡忡的成人於是再三的耳提面命,再三的提醒教誨,再三的指出那些已經被火紋身、已經受傷受害的前車之鑑,更重要的是,「指出」那些受創的靈魂所要面對的歧視和孤立(雖然「指出」常常就是一種歧視和孤立),作為鑒戒以警告尚未意外的孩子要謹慎、沈靜、退縮──甚至是有點驚惶的、焦慮的、膽怯的、神經質的。

經過一而再,再而三的灌輸,孩子終於學會了懼怕,學會了恐怖,也學會了另眼看待(不管是充分的憐憫或十分的避諱)那些已經有過意外的孩子,在另眼看待中一再「提醒」後者的「不幸」。

成人說,這樣的養成過程是為孩子「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活躍一點總是比較容易招來意外的。成人想到的是極力保護自己的孩子「避免」那些可能的歧視、傷害、和孤立。成人沒有想到的是,第一,這樣的保護往往剝奪了孩子生命的活力和探索精神,侷限了孩子的人格幅度發展;第二,在成人指出前車之鑑,教導孩子避免意外時,這樣的標記正在強化既有的歧視和孤立,對那些已經受傷的孩子而言是另一層傷害;第三,由於沒有去挑戰並改變歧視,當自己的孩子也無法避免意外時,又將如何?痛悔嗎?怨忿嗎?嚴責嗎?許多孩子還是膽大氣盛的向前探進,不畏危險,不計後果。成人對著這些孩子搖頭:怎麼那麼不成熟呢?那麼不懂事呢?難道不知道這些事情的嚴重後果嗎?

問題就在這兒。事情的「嚴重性」倒底是什麼?哪種事情是「嚴重的」?「嚴重不嚴重」是誰的判斷?可不可能有別的判斷,不同的判斷?在戒嚴時期中,研讀禁書對警備總部來說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可是對渴求新知的青少年知識份子來說,那只不過是另外一個知識的來源而已。在威權封建的時代,子女想自主婚姻就是不孝,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可是對年輕人來說,這是肯定自己心中強烈真確的情感,是再自然不過的一件事情。在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時代,想和男人一樣上學堂,想和男人一樣出外就業,想……似乎都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會敗壞門風,可是對女人而言,這不過是實現人生,掙脫限制,享受和所有的人一樣的權利而已。

換了一個時空,換了一個脈絡,在歷史的進程中,原本嚴重的事情都顯得那麼平凡瑣碎了:街頭不再有人偷偷摸摸的賣馬克思的著作,依賴他人挑選和決定的婚姻被視為盲目軟弱,不和男人一樣熱衷學習和就業的女人反而被人說是懶散不知長進。於是原本嚴重的事不再嚴重,原有的禁忌不再是禁忌──這好像有個名字:就叫做解嚴,就叫做自由。

同樣的,如果女人想要從對強暴的恐懼和驚怖中得到解嚴,得到自由,她們也得把心中自小深深栽下的永遠的痛,放進以上的這個脈絡中來思考如何改變其中的意義和內容。畢竟,只有在那種用女人的身體貞節來衡量她的價值的年代,被強暴才被當成一切人生價值的失去,被當成女人最大的夢魘。而當時文化中對強暴的巨大可怕描繪也因此是可以理解的──強暴「毀了一個女人的名節」、「奪走了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造成女人心中無法彌補的傷害」──這些說法都相對應於一個以貞節為本的文化,而這些話語共同建造了囚禁女人生命的地牢。女人怕出門,怕單獨,怕男人。可是現在好像愈來愈不是那種年代了吧!如果說相較於過去的歲月,女人已經有了愈來愈多的人生選擇,有了愈來愈強而自主的氣勢,那麼,強暴所能形成的衝擊也應該有點鬆動了吧!貞節在女人生命中的地位應該有所不同了吧!畢竟,人生已經有了很多很多其他的意義和可能呀!

這就好像過去女人沒有離婚的選擇時,大家相信如果有女人決定離開婚姻,拋夫別子,她就會變成一個沒有身分名位的人,會被別人指指點點,會養不好孩子,最後抑鬱孤寂以終,而確實好像有不少女人以這種悲慘結局下場,因此這裡的因果關係似乎是命定的。可是面對這種惡劣局勢,婦女團體努力的並不是叫女人「避免」離婚以自保,並不是再度肯定離婚必定招來惡果;相反的,婦女團體積極的平反離婚的女人,挑戰悲劇以終的結局,並積極的修法,積極的提供諮商和支援,好讓選擇這個道路的女人不至於再成為證實這種因果的實例,讓離婚不再是一件可怕的壞事。在這個新的友善環境中,女人的選擇愈來愈多,自主性愈來愈強,離婚的負面衝擊也愈來愈有限。這就是改變文化、改變女人的具體方法。

[書介]性侵害性騷擾之性解放



全文與內文PDF檔:http://sex.ncu.edu.tw/publication/1999/wk56/nos56.htm

(僅提供各種論述參考,不代表本站立場)

過去女性主義只強調「性騷擾性侵害的性別解放」,認為性騷擾其實就是性別歧視,性侵害即是性別壓迫,故而性騷擾性侵害需要性別解放。但是主流女性主義的性別本質論忽略性別的內部差異、固定化女性受害位置、製造階級年齡種族情慾的壓迫效應、勾聯國家暴力進行社會規訓、迫害下層弱勢的性少數與性異議。

故而主流女性主義的性騷擾性侵害論述不但不能達到性別解放的目的,反而更強化了原有的性/別主體建構,使男性的加害慾望增強、使女人更無力抗拒、使國家更能介入身體與人際關係。主流性騷擾性侵害論述之所以能夠如此操作的關鍵就在於:主流論述充滿了性歧視與性壓迫。


因此本書主張,性騷擾性侵害需要性解放,需要積極串連性別、階級、 年齡、種族以及公民政治,顛覆地操作各種性部署,甚至解構「性」本身,將「性騷擾性侵害」與其他各種形式(如年齡、階級、性別、性偏好…)的「騷擾侵害」相提並論,以激進化彼此的反抗策略。

 1999年6月出版 
台灣中壢國立中央大學英文系性/別研究室 
TEL: 03-4262926  FAX: 03-4262927 
本期定價:450元 
發行人:國立中央大學英文系性/別研究室 
總編輯︰何春蕤 
編輯小組︰丁乃非、甯應斌 
編輯顧問︰Jane Gallop, Lynne Segal 
執行編輯︰朱玉立 
出版業務︰李宜靜 
封面設計:黃瑪琍 
E-mail: 
http://sex.ncu.edu.tw

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剪報]烏干達弒父少女 象徵性服刑6小時

中央社╱約翰尼斯堡14日專電

烏干達1名長年遭受父親性侵的18歲少女,在忍無可忍情況下親手殺死父親,受到廣大輿論同情。法官日前宣判象徵性6小時刑期,少女當場入監服刑,並於日落後獲釋回家。

南非新聞網站「新聞24」(news24)昨天晚間報導指出,該名少女於13歲開始遭父親性侵,目前還有孕在身。5年來,她頻頻向母親與當地警局求救,毫無結果,自己也無法記得現年58歲的父親究竟性侵她多少次。

報導引述檢察官穆吉士哈(Peter Mugisha)表示,少女當庭認罪,承認以刀子與斧頭砍死父親,但一切都是出於自衛。他進一步轉述少女表示,比傷害身心更嚴重的是來自父親的侮辱。父親曾發誓,要與她生下更多孩子,就如同毒害兩個姊姊一般。多年來,這3名女兒已一共生下5個孩子。少女弒父消息曝光後,立刻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與同情,並極力聲援少女。

報導引述總理、同時也是知名律師的奧唐戈(Crispus Ayena Odongo)表示,法院做出非常正確的判決,成為類似案件重要判例,可保護更多婦女避免遭受性侵。

烏國著名婦女運動家馬滕布(Miria Matembe)則表示,她反對法官判刑,相反地,少女應該當庭無罪開釋。她說,國家早該立法讓性侵罪犯受到閹割的懲罰,徹底杜絕歪風,並積極安排專家輔導少女與她的手足們早日走出陰影。烏國總統穆塞維尼(Yoweri Museveni)於去年參加全球婦女日演說時曾表示,他認為亂倫或性侵婦女的男人不該閹割而是直接處以吊刑。

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剪報]女兒遭蹂躪 母掰塗精護「情狼」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為愛盲目!林姓婦人愛上簡姓國中初戀情人,同居後林婦的12歲女兒小雲(化名)遭簡性侵,簡被收押,林婦為了救簡,竟謊稱是她和男友做愛後,將簡的精液塗在女兒外陰部故意害簡,但檢方查出簡某精液出現在小雲陰道深處,拆穿林婦的謊言;林婦說「因為太愛他,不忍他入監」,才不惜要女兒配合演出。

母不惜要女兒配合演出

40歲簡姓男子與同齡林婦國中時為男女朋友,2人畢業後未再碰面,去年6月在新北市一家卡拉OK巧遇,林婦已離婚,育有一男一女,簡某未婚。兩人20多年未見,越聊越起勁,舊情復燃,發生性行為後決定同居。

林婦帶著還在念小五的12歲女兒小雲與兒子住進簡某住處,不料去年8月18日下午,簡趁只有小雲一人在住處看電視時,將她強行帶上床性侵得逞。

林婦自首誣告男友

事後小雲不敢告訴母親,直到當天深夜看到母親酒後與簡某吵架,才向母親說出受害情況,林婦報案,簡某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收押。

2013年9月9日 星期一

[評論]萬愛花,22年的控訴路辛酸了誰?

文/李孟岩

9月8日上午,控訴日軍性侵第一人萬愛花老人的追悼會在她的家鄉山西盂縣羊泉村舉行,衆多鄉親好友趕來送她最後一程。從1992年起,萬愛花老人作為日軍性侵受害者開始發起對日訴訟,直到今年9月4日她在山西太原病逝,二十多年過去了,老人心願未了,依然沒能得到日本政府的一個道歉。(人民網9月9日)

  這只是日本侵華史上留在現代人心中的一個縮影,要說日本對中國的侵略罪行,731部隊的細菌實驗和對中國的很多地方進行的細菌戰;南京大屠殺,30多萬中國人被日本人殺害;重慶大轟炸,將中國女人捉去做慰安婦,等等使得中國人對日本人那是恨之入骨,現在在經濟不斷發展的情況下,有很多人也許已經忘卻了痛苦,與日本“合併一體”,在這裡筆者希望這樣的合併只是經濟上的合併,不要忘卻了自己的國籍,國家的恥辱。

  日本的侵華史作為當代人也許只有從書本上知曉,但萬愛花的故事卻是日本人留下的活的罪證。萬愛花,原名劉春蓮,內蒙古和林格爾縣韭菜溝村人,後定居山西省太原市,她是少數願意公開承認在抗日戰爭時曾被日軍性侵犯,並向日本政府索賠的中國女性,是中國控訴侵華日軍性侵第一人。她的人生歷程是悲慘的,14歲遭受日本人的輪姦,使得自己終身不孕,身高也從1.65米萎縮到1.47米,可見日本人的罪行在她身上都一一體現。

  雖然身體遭受了日本人非人的摧殘,但她的意志讓她重新站了起來,這可能與她13歲就是一名秘密共產黨員有關係。自1992年以來,她先後7次去日本,出席國際聽證會和控訴大會,以自己的悲慘親身經歷,控訴日本侵略戰爭給她造成的極大傷害。她用自己22年的人生歷程來控訴日本對她的傷害,但直到死亡,日本人也沒有給她一個道歉。

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剪報]假牧師:做愛可免星際大戰 性侵12女

【丁牧群╱台北報導】男子王世宏自稱牧師,三年前利用在某大學擔任動漫社指導老師機會,以「我是神,跟我做愛可救妳家人,否則發生星際大戰」等離譜說詞,趁機性侵、猥褻女大生、女信徒等十二人共六百八十次,還詐得四百多萬元「捐款」。最高法院昨依強制性交、詐欺等罪判王男十九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王世宏(三十九歲,在押)開設「卡漫創意企業社」,並受邀到某大學擔任社團指導老師,三年前他邀請社團內信基督教的女學生,到他的公司打工及學畫漫畫。

要求信徒交半薪

並無牧師資格的王男自稱是「上帝使者」、「天神的化身」,還說「颱風要來、要走,某同學手斷掉,都是我造成的」,把女學生唬得一愣一愣,進而要求女學生與他一起「開靈眼」發生性關係,部分不相信王男的同學離開公司,王男還詛咒她們家人死光光。被害人原本半信半疑,巧合的是,沒多久一名離開的同學有親人發生意外過世,消息傳開,有人開始誤信王男真的有神力,與他發生性關係,王男還要求「信徒」拿收入十分之一奉獻給他,另以投資入股名義,要求信徒交出一半薪水,誆稱「漫畫出版後賺錢可分紅」,並叫被害人招攬同學、朋友加入,每拉一人入股可獲兩萬元獎金。

噁稱「我的肋骨」

後來一名女大生的男友覺得王男可疑,串聯其他被害人家屬報案,王男辯稱被害人都是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仍遭檢方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法院審理時,被害人指稱王男噁心地以「我的肋骨、天上的寵物」等詞稱呼她們,還以神的角色命令:「王世宏有性需求,妳要幫忙他。」

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評論]軍中對女性愛厭交織

文/蘋果日報

在社會各部門裡,男性對女性具有最強烈愛恨矛盾情緒的部門就是軍方。軍人在生猛的睪丸酮素驅策下,經常想找女人發洩愛慾;又非常討厭女人,認為女人來到軍營坐在床上,該床位的軍人就會倒楣;若女人伸手吊在砲管上,全軍都會倒楣。這種迷信毫無根據,但自認科學的軍方卻寧可信其有,不敢信其無。

女軍官身心受創

募兵制推動以來,女性從軍的比率越來越高,但我們軍方的性別教育還相當落後,性騷擾與性侵案件的比率一定增加。近日又有女兵遭到性侵的案件。也有一名退役的女少校出書揭發服役時遭營長性侵導致身心受創、家庭破裂的故事。據勵馨基金會前天公布8月底進行的「軍中性侵知多少網路問卷調查」發現,1068名受訪者中,39%聽過在軍中服役或任職的親友曾遭性侵,而回答「本身曾遭軍中性侵害」的受訪者比率就有2.4%,男性居多。

在加害人與受害人的關係方面,以長官、部下的從屬關係最高,達72%;其次為老鳥與菜鳥的54.9%;同梯性侵佔12.9%。但僅有40.9%的受害人曾向軍方申訴,其中逾65%的案件並未獲得公正處理。未申訴、未起訴以及吃案的真正的黑數一定更多。國防部已否認,並提出少於勵馨的數據反駁,但只要事實上有,數字就不是重點。

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

[剪報]尼禁人工流產 強暴受孕也得生

【編譯陳玫伶整理報導】

根據《普立茲中心》(Pulitzer Center)報導,擁有共同歷史背景、文化和語言的尼加拉瓜和薩爾瓦多2國,都面臨著人工流產禁令所導致的社會問題。

尼加拉瓜在2006年仿效薩爾瓦多明令禁止治療性流產,人工流產在這2國遂成為犯罪行為,自此之後便多了婦幼健康照護危機。由於法律規定婦女與年輕女孩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得進行人工流產,女性為了躲避法律制裁,選擇危險的人工流產方式,犧牲她們的健康與安全。醫師則被迫提出病人終止妊娠的證據,若他們提供能保住母親性命、但會危及胎兒性命的療程,便會因此遭到調查。

如今,尼加拉瓜處於變革與信仰的交錯路口,左翼領導人仍受到天主教和長老教派的強大控制,而國內外的政治、宗教與運動分子,試圖在政教兩方面導入自己的政見。

少女成惡法下的犧牲品

「你有多愛你的孩子呢?」這是尼加拉瓜首都馬納瓜(Managua)一所未婚媽媽中心告示板上的標語。這裡住著13歲至15 歲的未婚媽媽和她們的子女,中心也提供育嬰課程。

這是卡薩聯盟(Casa Alianza)的最新計畫,旨在幫助中美洲的街童與遭受性暴力的孩子,經費來自美國慈善機構國際聖約之家(Covenant House International)。這些孩子的未來也許有機會改變,但那些遭強暴或性虐待後出生孩子則不然。

尼加拉瓜是全球少數完全禁止人工流產的國家,連因遭強暴而懷孕、甚至是危及母體健康的人工流產都不允許。尼國境內的運動人士表示,這項具高度爭議的法律危害女性安危,尤其是那些年輕的性侵受害者。

婦女健康倡議組織「中美洲伊巴斯」(Ipas Central America)的歐喬亞(Mayte Ochoa)表示:「尼加拉瓜所有人工流產都屬非法行為;不論任何時間,只要終止妊娠就是違法。若你幫一名被強暴而懷孕的10歲女孩人工流產也算違法。」尼加拉瓜政府公布的報告指出,自2000 年施行這項法律,10至14歲女孩遭強暴而懷孕的案例多了48%。每4個新生兒中,就有1個是由15歲至19歲的女性產下,偏遠地區女孩所受的傷害尤其嚴重。由於這些處於青春期的女孩體質尚未發展到足以培育胎兒的狀態,不進行人工流產的女孩將成為性暴力和法律的犧牲品。

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

[評論]納入司法處理是遏制校園性侵案的重要措施

文/熊丙奇

據新華網報道,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起草依法懲治性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等相關司法政策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爾梅提出,對於奸淫幼女、猥褻兒童、強迫未成年少女賣淫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為,要堅持依法從重處罰。黃爾梅特別強調,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培訓等特殊職責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實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進入學生宿舍強姦未成年人的,以及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累犯,該重判的要堅決依法重判。

近年來,針對未成年人的性侵案高發,尤其是校園性侵案,令公衆極為憤怒。最高法出台相關的司法文件,顯然是針對這種情況。可以說,正是由於司法處理不夠,導致校園性侵案頻發。將校園性侵案納入司法及時、嚴肅處理,是治理這一問題的重要措施。——司法機關所稱要依法重判,指的是納入司法處理的案件,這是十分必要的。而更需要注意的是還沒有被納入司法程序的性侵案件,以及處於隱蔽狀態的性侵案。

我國校園性侵案,公衆已知的,其實只是被媒體報道、司法機關介入調查的案件,有的研究報告得到的兒童性侵案,涉案者公職人員占45%的數據,也只是基於公開報道的性侵案。還有為數更多的性侵案,公衆並不知曉,這包括司法機關介入調查、處理,但沒有被媒體曝光的;家長已知情,並向學校反映,但家長、學校並沒有向司法機關報案,從而沒有被納入司法程序處理,只是在學校或教育系統內部進行行政處理“私了”的;還有孩子被侵犯,由於種種原因(比如作案者威脅受害人不得告訴家長、受害人不知道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是侵害等),家長還不知情的,這類性侵案還處於隱蔽狀態。

2013年9月2日 星期一

[剪報]女兒被性侵 婦殺夫烹屍

安徽發生烹夫命案,六安市再婚婦人鄭建安,不滿現任丈夫劉金非禮她與前夫所生的女兒,故誘騙丈夫吃安眠藥熟睡後,將他綑綁在車庫內折磨三日致死,並用鋸子、高壓鍋等,將屍體肢解烹煮,毀屍滅迹。但她殺夫後一個多月,受不了外界壓力和內心恐懼,終向警方自首。

48歲的鄭建安早年離異後與女兒相依為命,後來與同是離異的劉金結婚。豈料婚後夫妻關係惡化。鄭發現丈夫多次非禮女兒,今年6月她趁丈夫不備,讓他服食安眠藥,再綁在小區車庫內,折磨三日令他死亡。

為掩飾殺人,鄭致電丈夫生前所屬工作單位請病假,並製造失蹤假象。其後鄭某徬徨不安,終向警方自首。

2013年8月28日 星期三

[剪報]遭繼父強姦反判笞刑 馬爾地夫少女成功翻案

馬爾地夫15歲少女多年來慘遭繼父強姦,更因姦成孕誕下嬰兒。警方去年6月在她寓所外發現嬰兒屍體始揭發事件,但她反被控與男子發生婚前性行為,被判100下笞刑。在國際聲討下,最高法院日前屈服,推翻判決。

少女被判私通罪成後,民間組織Avaaz發起全球抗議,獲200萬人聯署聲援,連當地政府都促請法庭寬大處理。最高法院終於在上周推翻判刑,指女童否認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行為。

Avaaz成功替少女推翻判決後,現在要求將少女交由政府託管,好讓她接受教育,而非送她返家,因為這只會令她面對更多虐待。少女的繼父涉性侵犯未成年少女、管有色情物品和謀殺罪,正面臨25年監禁;女孩的母親亦被控隱瞞案件和謀殺罪。

馬爾地夫雖為旅遊勝地,但在伊斯蘭政府統治下民風保守。在2011年,每10宗被判笞刑的個案,九位都是女性;過去三年沒有人因強姦被入罪。

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剪報]姦殺葉小妹免死 總長提非常上訴

【綜合報導】性侵累犯林國政假釋四十天就犯下震驚全國的雲林葉小妹姦殺命案,一、二審均判死,最高法院卻以智能低下等理由,日前改判無期徒刑定讞。立委王育敏看不下去聲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黃世銘調查後認定,最高法院擅自摒棄專業鑑定、無視卷證顯示林男非智能低下,判決顯有適用法則不當、率斷、邏輯推演令人不解等重大違失,昨正式提起非常上訴,要求更審。  葉小妹父親昨感慨說:「希望這次司法能站在正義的一方,判他(林國政)死刑,不要再讓家屬失望。」

更審刑度不能更重

最高法院回應:「等收到非常上訴書,會依法律程序處理。」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被告不利的非常上訴案件,更審刑度不能對被告不利,亦即若原確定判決判無期徒刑,非常上訴的結果,就不能改判被告死刑。林國政曾因犯下兩起性侵案,入獄服刑十二年,前年三月獲准假釋不久,就再犯兩次竊盜案,另侵犯三名女性,其中就讀國二的十四歲葉小妹,慘遭林男性侵後勒斃且勒到舌骨骨折。

一、二審都痛斥林國政泯滅人性、手段兇殘,且長庚醫院鑑定報告指林男矯治困難,因而判處死刑;不料,最高法院卻自行推翻醫師專業鑑定結論,認為林男當時精神狀態驚恐,鑑定結果可能失真,改採一審的觀護人鑑定報告,今年六月以他智能低下等理由,改判無期定讞,引發各界譁然。

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剪報]遭父性侵不敢講…網友救了她

【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15歲少女,初入國中時,沉默寡言,不與師長、同學打交道,這學期開始,她放學後常在教室周遭逗留,並主動向班導師說再見,每次導師關心詢問,她都欲言又止,匆忙離開;導師日前被檢警通知,才知少女在這學期,數度被狼父猥褻、性侵,導師才驚覺,沒留意少女的求救訊號,十分自責。

這名少女剛上國中後,就沉默寡言,因腸胃不好,有時會在課堂上失禁,因此常被同學取笑,因此不愛與同學、師長往來。

 少女的蔡姓班導師說,這學期少女突然改變,放學後時常在教室附近逗留,一定要當面跟他說再見,說完再見後,似乎又想講些什麼,向少女詢問,少女常支吾其詞後離開。 「原來說再見,是她的求救訊號!」

蔡姓導師日前,被檢警通知,以證人的身分配合偵訊,才知道少女從這學期開始,數度被親生父親猥褻、性侵,讓他自責,當初怎麼沒有對少女再多點關心。

 據了解,少女出生後就由父親撫養,沒有見過親生母親,與後母、爺爺、奶奶、弟弟、妹妹一起居住,少女幾乎沒有跟父親交談,跟後母感情比較好。  少女3月間,被父親載到家附近墓地,被強迫喝酒,父親並藉酒意撫摸少女胸部,還誇少女「胸部好大」,後來就常在睡夢中被父親脫下衣服,強吻、撫摸胸部、以手指性侵

2013年8月19日 星期一

[剪報]狼舅逼母脫衣逞慾 6歲女童向爸告狀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狼兄嗆「小心妳女兒!」逼親妹妹脫衣逞獸慾,6歲女童目睹媽媽遭侮辱、大哭,向爸爸揭露舅舅惡行,狼兄被判處5年6月徒刑,民事求償部分,法官判男子須賠償20萬元。

趙姓女子控訴,從小學二年級開始,就活在哥哥暴力陰影下,動輒遭棍棒侍候,六年級時更成為他洩慾的工具,稍有不從即拳打腳踢,以為結婚搬離後就可脫離苦海,沒想到哥哥卻屢屢威脅:「來我家!不來就揍妳,妳女兒也小心點!」

趙女說,她擔心哥哥真的傷害女兒,向丈夫藉口「去探望哥哥」,帶著女兒前去,未料哥哥竟在民國98年間,在他住處連續兩次逼她脫衣逞盡獸慾,也不顧她年幼女兒在旁,趙女淚訴:「女兒目睹這難堪的景象、哭得很厲害,我好恨哥哥!」

趙女不敢告訴丈夫,但丈夫察覺妻子、女兒行徑變得怪異,連續兩天逼問下,女兒才向爸爸說:「我跟媽媽去舅舅家,有看到舅舅脫光衣服,也看到媽媽在舅舅家脫光衣服。」 趙女丈夫提告,趙女才道出遭性侵過程。

2013年8月16日 星期五

[評論]誰塑造了千面女郎?——受性侵害的悲慘世界

文/黃維仁教授


兄妹亂倫的案例,雖然沒有確實的統計,學界推測,情況相當嚴重。在色情泛濫的現代社會中,當男孩子進入青春期,荷爾蒙沖動起來時,如果沒有很緊密的督導,讓兄妹兩人經常單獨共處一室,出事的比率相當驚人。特別是從小被寵壞的男孩子,更屬高危險群。

長期而多重的傷害

以欣欣的個案而言,哥哥經常強暴妹妹,而且持續了至少兩年之久。哥哥還嚴嚴地警告妹妹,不許把這事透露出來。最後,母親發現了。當妹妹將心中的苦痛對母親傾訴時,不但未得到母親的支持,反而因重男輕女的觀念,選擇了站在哥哥一邊,不許妹妹張揚。 我們當然了解欣欣的母親想要保護兒子,其實她心中也非常痛苦。但是,母親毫無擔當、束手無策,讓女兒繼續承擔這種慘無人道的侵害,可以想見欣欣的惶恐和委屈。她信任母親,以爲可以從母親那裏得到保護,這下子她發現:她人生中最親愛的兩個人,都背叛了她。 這樣子長期而多重的傷害,對欣欣造成什麽心理影響?

首先,欣欣會開始問自己:“到底我是誰?”“我是不是毫無價值的人?”“人與人的關系到底是怎麽回事?”“人是可以信任的嗎?” 因此,性侵害影響欣欣和自己的關系,她會討厭自己,自覺低賤;會影響她和別人的關系,因爲她沒有辦法再相信任何人;會影響她和外界的關系,因爲這世界對她而言不是個可信任的世界;會影響欣欣的人生哲學,讓她行事偏激怪異。

隱藏真我

在欣欣的個案中,母親放任性虐待繼續發生下去。在這種情況之下,她不敢再抱任何的希望,她的眼淚慢慢地乾了,她的心也慢慢地死了。人心本來是敏銳的,但是傷害太多的時候,就會學習麻木自己,以免再繼續痛下去。 我輔導過一些個案,她們在受欺辱、無法逃離的時候,會想像自己變成床上的那一襲被單,沒有任何感覺;有的人身子正受蹂躏時,會把自己想像成牆上的壁紙,麻木不仁;有的人會想像自己正魂遊向外,發生在她身上的事,與她無關。

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剪報]強暴就是強暴 配偶伴侶都一樣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我國《刑法》雖於1999年做出修訂,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亦適用於夫妻,但至目前為止,法官審理案件時,仍經常假定夫妻或情侶的性行為是義務,民間團體不禁大嘆:「什麼結婚證書,根本就是賣身契呀!」

 1╱4性侵發生於親密伴侶間婦女新知基金會13日情人節當天,前往司法院進行抗議,對法官處理性侵案件的老舊思維表達不滿。婦女新知指出,按衛生福利部保護司的統計,2011年的性侵通報案件,約1╱4(25.19 %)的性侵發生於親密伴侶之間,但被法官認定為強暴的案件少之又少。  婦女新知檢視近幾年性侵訴訟,甚至發現桃園地方法院在2012年的一份判決書中寫道:「然食、色、性也,男子發洩性慾,乃係正常男人應有之生理現象,妻子知之甚詳,若妻故意違背同居義務,拒絕與夫共營性生活,則夫如何發洩性慾?此乃屬違背人倫之事。」婦女新知董事長陳昭如表示,1999年的《刑法》修訂,意味配偶或伴侶在要求從事性行為上,並未擁有毫無節制的權利。

婦女新知主張,「強抱就是強暴」,即使是情侶或夫妻亦然;另外也呼籲,法官應提升性別意識,莫再做出類似判決。  性自主權不可因婚姻而讓渡婦女新知顧問李晏榕律師表示,性自主權有兩個面向,分別是「積極的性自主權」及「消極的性自主權」。前者是指成年人在兩廂情願的情況下,可以自由選擇跟誰發生性關係;後者是指我可以自由選擇不跟誰發生性關係。

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剪報]狎小姨又染指幼女 男自殺亡

【孫英哲╱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獸父,不僅十三年前就染指當時僅十五歲的小姨子,跟妻子離婚後,還對小四女兒伸狼爪,四年性侵五次,直到母親參加學校園遊會,從老師口中得知女兒言行有異,加上小兒子指證「爸爸常跑去姊姊的房間。」獸父惡行才曝光,提告後經檢方起訴,他卻在上月底法院開庭前一天畏罪自殺身亡。  裁定書指出,被告男子年約四十歲,婚後育有一子一女,二○○○年間跟妻子在彰化縣租屋,他覬覦當時年僅十五歲的小姨子姿色,趁妻子外出工作、小姨子在房間熟睡,潛入房間性侵得逞,小姨子不敢聲張,他竟食髓知味,又在二○○三年間對小姨子猥褻。  4年5度逞獸慾 後來被告跟妻子失和離婚,他獲得女兒及兒子監護權,二○○九年九月,他趁讀國小四年級的女兒在房間睡覺時,從房間窗戶的破洞伸手打開門鎖,再躡手躡腳潛入,強行脫去女兒衣褲,女兒雖驚醒反抗,仍被獸父性侵;前年九月間,他見女兒在浴室泡澡,竟拿鑰匙打開浴室,喝令女兒從浴缸內站起來,女兒不從,他就動手打女兒巴掌,強逼性侵得逞;今年初,被告帶女兒到南部玩,再度性侵女兒得逞,四年間共先後性侵女兒五次。

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

[評論]幼童被性侵悲劇如何終結(摘錄)

文/陳嵐

 汙名化製造沉默羔羊

 “奸污”是一個典型汙名化受害人的詞匯。“性侵”一詞是近年來才被廣泛使用,在這之前,公共話語體系使用的是“奸污”。這裡隱含了一個意思,被性侵者從此“汙穢”,被汙染不潔了。受害人遭受到來自社會的二次傷害,實際上她/他是被與加害人一起審判。加害人或許可能被繩之以法,受害人卻終身被釘在恥辱柱上示。

 “如果我是你,我不會到處告狀,而是帶著女兒遠避他鄉,重新生活。”一位官員對女兒被性侵的家庭如是說。在中國式智慧中,這樣的苟且通融,是一種務實。然而,對於被害人的創傷毫無幫助。受害兒童的心理治癒通常有一個重要前提:“罪犯被懲治,他們由此感到安全,並獲得了內心渴望的公平和正義。”實際上,隱姓埋名或三緘其口的受害人並非真的融入了新生活,只是他們將創傷隱藏起來,很多時候,沒有得到伸張的痛苦會從壓抑狀態中跳出來,在生活的各個猝不及防的時刻製造新的傷口。

 要幫助這些羔羊,社會首先是要對被性侵的孩子們完完全全去汙名化。正如福柯所說:“性傷害必須降到在社會意義上和其他任何肉體傷害同等的程度,才能剝離其背後隱含的汙穢標簽,真正保護受害人。”性侵必須在法律意識和社會意識上僅僅等同于重大的肉體傷害,如被歹徒捅刀、被打劫的同等意義,而不是各種“從此毀了、從此不再純潔、不能再愛了、無法正常生活了”貌似同情實為定罪的定義。

2006年,筆者發表了一篇《冒死反抗強姦,是人類的恥辱》一文,曾引起全民大討論,就是旨在反駁“必須用生命捍衛貞操”的荒謬思想,曾有律師質問筆者:“一個女孩好比一朵玫瑰,你難道不想把一朵完美的玫瑰奉獻給你的愛人?”我答:“受性侵的女孩,和其他的女孩一樣完美,這一朵玫瑰和那一朵玫瑰,並無區別。如有區別,可能這一朵,更加勇敢堅強。”

在上世紀70年代時,歐美警察對於被性侵的婦女還帶著質疑和侮辱的態度,這使得鼓足勇氣報案的婦女裹足不前。法庭辯論中,被告律師通常會極盡所能地揭露或描黑受害人的私人生活,將受害人貶低為一個“蕩婦”來為性侵者辯護,後來,經過女權主義組織的再三要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裁定,在性侵案中,受害人的生活作風不在法庭出示或考量之列,以避免將一次刑事審判變成對受害人性道德的大審判。

 遺憾的是,在本土,以唐慧案為例,唐慧被性侵的11歲女兒的性道德,居然成為了某些媒體作出判斷時的重要考量依據。有若干媒體罔顧樂樂年僅11歲的事實,不斷強化樂樂身體成熟、不上學耽溺游樂、在溜冰場主動結識男性的各種細節,或明或暗地暗示樂樂自己“不是好東西”,這樣的邏輯和上世紀70年代歐美警察無異。“因為在一個男性權力社會下,對於敢於控訴自己被性侵的婦女,本身就是對男性性霸權的集體無意識的冒犯。整個社會的第一反應不是保護同情,而是本能地要給這個秩序的破壞者予以懲罰和規訓。”但隨著婦女人權運動的進展,多數國家都已經採用了較為文明的做法。當然,在伊朗等國,還存在更古老的野蠻做法:“將受害人也用石頭砸死。”——實際上,在公開輿論中審判質疑受害人是否“行為不端”與用石頭砸她也沒什麼本質區別。

 如果在法庭上、媒體上都可以合法地砸受害人“石頭”,我們指望羔羊不再沉默,奮起保護自己,那等於希望石頭上流出清泉來。扒光受害人的衣服用放大鏡拷問只會助長犯罪,讓更多羔羊忍氣吞聲,黃蓉沒有洪七公的幫助,也抵擋不了歐陽克,羔羊反抗豺狼的前提是給她穿上軟蝟甲。

2013年8月11日 星期日

[剪報]醫性侵2稚女 妻逼分房睡 亂倫洩慾4年

【莊淇鈞、潘志偉、林媛玲╱新北報導】 救人的醫師卻救不了自己的心!新北市一名急診室醫師疑因妻子與母親的婆媳問題嚴重,妻子被婆婆責罵後,常遷怒把他趕出房門與女兒同睡,不料他從4年前起性侵僅13歲的大女兒,後來連小女兒也不放過。日前社工介入調查,醫師一開始還矢口否認,後來得知小女兒也指控他伸出狼爪,才坦承犯行,但他無恥狡辯:「我把女兒當成情人疼愛呀!」檢警訊後依強制性交罪送辦。  被控亂倫的急診室醫師在新北市一家醫院任職,高學歷、高收入的他和妻子育有2名女兒,大女兒今年17歲,小女兒13歲,其妻是家庭主婦,母親和他同住,全家三代同堂。在友人眼中,他的家庭生活美滿,但外界卻不知,他因工作時間不固定且壓力大,妻子和母親又常發生摩擦,讓他成為夾心餅乾,4年前開始,每次妻子和母親吵架,他就成為出氣筒,被妻子趕出房門,只好到女兒房間睡,不料卻趁機侵犯2名稚女。檢警調查指出,醫師的大女兒近來為躲避父親狼爪,開始逃到男友家,父母找不到人,因此到警局報失蹤。  婆媳失和種下禍因 上月底,警方發現醫師大女兒半夜獨自在街頭遊蕩,將她帶到派出所後通知家人;少女得知要被帶回家,身體顫抖不停號啕大哭,大喊:「我不要回家!」還一度想躲起來。警員發現少女神情有異,請女警及社工安撫開導,少女才道出悲慘過往。少女向社工說,4年前她國一時,母親只要遭奶奶責罵,就會將父親趕出房門來和自己睡,後來父親趁母親到市場買菜的空檔,支開妹妹,趁機性侵她。少女說,一開始她以為這是父親關愛的方式,直到上高中才知道父親這種關愛是不對的,她為躲避父親狼爪,才會常逃家。  「我把女兒當情人」 檢警請社工到少女家調查,母親聽到社工敘述後完全不相信,還駁斥大女兒說法,認為女兒是交到壞朋友「才會誣陷她父親。」社工詢問小女兒,小女兒說:「爸爸趁媽媽不在,會避開姊姊來摸我的胸部。」母親聽到小女兒竟然也被丈夫侵犯,當場癱軟在地,直說:「怎麼會這樣?我真的不相信他會這樣做。」檢警後來訊問醫師,一開始他矢口否認惡行,表示大女兒交到壞朋友才會誣陷他,之後知道小女兒也控訴他猥褻,才坦承罪行。他說,因妻子常遭母親責罵,隨後會在家亂罵人,又把他趕出房門,才跟女兒睡在一起;他狡辯:「我把女兒當成情人疼愛呀!」檢警訊後將他依強制性交罪送辦,大女兒被安置在寄養家庭,小女兒由母親帶回保護。

[剪報]同床起淫念 兄逼16歲妹口交

【賴又嘉╱台北報導】

 一名外宿男大生見剛滿16歲的妹妹發育漸成熟,竟利用假日返家與妹妹擠同床睡覺,半夜以手指性侵她,妹妹無法置信裝睡,不料隔月哥哥再犯,妹妹驚醒,哥哥竟強逼她口交,妹妹回校後崩潰,全案才揭發,檢方日前將哥哥依最重可判刑10年的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並請法官加重其刑一半。

起訴求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這對兄妹平常都住學校宿舍,假日才返家,家中原有兩房間可分睡,但其中一間雜亂,父母因而讓兄妹返家時睡同床。哥哥今年2月17日凌晨,見身旁妹妹熟睡竟起淫念,解開妹妹衣物,以手指性侵下體得逞。妹妹當下無法置信哥哥是狼,繼續裝睡。  不料一個月後,哥哥再度於凌晨伸手侵犯,妹妹這次驚醒,想喝斥哥哥,但哥哥卻強壓妹妹為他口交。被害人身心重創又不敢告訴父母,返校後崩潰向同學哭訴。

2013年8月5日 星期一

[評論]別把貞操說成口香糖

文/曾寶瑩

 2002年,美國14歲少女伊莉莎白,在自己的臥室裡被擄走後,被歹徒性虐長達9個月。警方最後在離她家30幾公里的綁匪家裡找到她。當年,大家除了關注綁匪的惡劣行徑,也對伊莉莎白為什麼從來沒有試著逃跑,感到訝異!她畢竟是個14歲的大女孩,綁匪控制也不嚴密,再加上被囚禁的地方,真的離家很近,就算再怎麼膽小瘦弱,應該也會盡可能逃出煉獄才是。11年過去,伊莉莎白蛻變成為婦女及兒童爭取權益的成熟女人,她在一場大學於2013年所舉辦的講座上,說出當年祕密。

自覺破爛才不想逃

她的告白像顆深水炸彈,讓眾人心海久久未能平息。她說自己當年不逃跑,是因為從小到大,學校老師和父母都告訴她,「性」是非常神聖的,女人必須守貞,直到結婚後,才可以發生性行為。老師們甚至告訴她,要把自己想像成一片口香糖,發生性行為就像口香糖被嚼過一樣,沒有人會想要被咬爛的無味口香糖。被反覆性侵的她,就像一片沒人要的破爛口香糖,世界已經崩毀。失去了女人最重要的價值,逃不逃都無所謂了。

伊莉莎白的遭遇雖令人不捨,卻也讓人憤怒。我的確聽過許多被性侵女人的心路歷程,她們都像伊莉莎白,覺得被玷污後,就失去女人的純潔價值,但幸好她們爬過生命幽谷,洗去一身污泥,重新看見身為人、身為女人的意義與價值。

2013年8月4日 星期日

[剪報]孕婦為偷情補鑊 誘少女回家供夫姦殺

黑龍江佳木斯市好心俏護士被殺案,警方調查指犯案孕婦供稱因自己曾偷情,欲找個女子給丈夫補償,故在路上裝病將受害的17歲少女騙回家,在飲品中下藥將她迷昏後供丈夫性侵、然後殺害,並棄屍荒郊。兩夫婦事後均被捕。  案發上周三(上月24日)下午,在佳木斯市樺南縣人民醫院任實習護士的胡依萱,離開醫院、前往會朋友途中失蹤。警方通過馬路上電子眼發現小萱跟一名孕婦回家後三個多小時,其後孕婦與一名男子曾運走一個黑色行李箱。警方其後拘捕涉案的譚婦,她供認了小萱被她誘騙回家後,其丈夫白雲江又騙小萱喝下摻有迷藥的酸奶,然後強姦,繼而將小萱殺害。警方指,譚婦是山東煙台人,婚後懷孕期間被丈夫發現曾有婚外情。為了補償丈夫,譚提出給他「找個女人」,因而發生這宗荒唐殺人案。

2013年8月3日 星期六

[剪報]收錢原諒色鄰 原來父也性侵女兒

【孫友廉╱新北報導】新北市曾姓獸父三年前趁家中無人之際,性侵就讀小六女兒七十二次,導致女兒身心受創,國三還會尿床需包尿布,連女兒、兒子的兩名女同學也慘遭曾男性侵,不僅如此,曾男還在女兒慘遭林姓鄰居性侵後,出面收下和解金,新北地院昨依強制性交罪重判他七百三十六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上限三十年。  「假裝靈魂出去」 曾男昨天被押解出庭聆判,得知判決後沒說任何話,只要求交保,但被法官拒絕。判決指出,曾男(四十五歲)從前年六月起,開始性侵時年十一歲、就讀小六的女兒,痛不欲生的被害人曾說:「被性侵時只能眼睛看別的地方,假裝自己靈魂出去」,直到就讀國一時被害人蹺家蹺課,老師輔導才說出一切。

2013年8月2日 星期五

[剪報]美導演性侵5親女兒生下6孩子 稱是為保血統純正

曾在1996年為“難民營(Fugees)”組合執導MV並獲得大獎的音樂影片導演阿斯瓦得·阿印德(AswadAyinde)被控常年性侵他的5個親生女兒,亂倫生下6個孩子。7月26日阿印德因身負多重罪孽被判入獄90年。
7月26日,阿印德在新澤西州帕薩克郡法庭受審,他的35歲的女兒出庭時對他說:“我無法描述你對我和姐妹們造成了多大的傷害。”

55歲的阿印德在1985年到2002年期間讓他的女兒們先後為他懷孕生下6個孩子,他親手為她們接生,其中2個新生兒死在家中後,直接被掩埋。 阿印德與前妻育有9個孩子,此外他還有至少3個孩子,自稱其目的是創造出一條“純正血統”。他的前妻稱,阿印德說世界末日將到來,而他被神選中,只有他和他的後代能夠存活下去。
   

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評論]當強姦案遇上社交媒體


文/萬秋波
 
隨著社交媒體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性侵案視頻和照片在網絡上傳播,這些信息的擴散助力警方快速鎖定施暴者。同時這些信息的傳播也讓受害者承受了前所未有的痛苦,更多的性侵受害者在重壓之下選擇自殺。社交媒體對性侵受害者的影響就像小說里的“第二十二條軍規”一樣,是一個關於隱私和正義的悖論。
凱爾希的恐怖經歷  
 
 
“我是在校外的一次聚會上被人強姦的,”凱爾希(化名)說,她剛剛結束了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大學一年級生活。她顫抖著斷斷續續地說出那個詞——“強姦”。在告訴美國《新聞周刊》的記者之前,她還從來沒向別人講述過自己受到性侵的經歷。   

被性侵後大約一個星期,有一天,凱爾希的同學們都圍著另一個學生的手機看一段視頻。凱爾希說,“他的手機中當時正在播放著一段在聚會上拍攝的視頻。視頻中,那位拿手機的同學已經喝得醉醺醺的,並在放肆地大笑著,同時他的手正在猥褻一個喝醉了的女生,由於醉酒而無力反抗,女生只有哭泣。”她感到非常害怕,於是出言勸誡同學們刪掉視頻。“但他們卻讓我閉嘴,並用粗魯的語言罵我,還說這不關我的事。”   

雖然這個男生並不是那個強姦了凱爾希的人,視頻中的那個女孩她也不認識。“這跟我被強姦時的情形很像,我當時忍不住想:要是強姦我的那人當時也拍了視頻,並把這些視頻播放給他周圍的人看,我該怎麼辦?”凱爾希掩飾不了自己的恐懼。   

凱爾希曾經向一位校方人員報告了關於這段視頻的事情,那位校方人員讓她把那視頻拷貝一份。由於她先前曾對那幫圍觀的同學表達過不滿,因此,他們全都拒絕把視頻拷貝給凱爾希。凱爾希此後還跟那位校方人員交涉過幾次,但這件事情卻再也沒有進展。或許,事情也有可能是在秘密調查中,只是她不知道而已。但據凱爾希所知,那位性侵女生的男生並沒被校方人員叫去問話。   

在全國範圍內,有不少人匿名狀告教育部和幾個大學,理由是教育部和這些大學侵犯了學生的權利。他們沒有完整地公佈那些有關校園犯罪的調查,因此也沒有嚴格執行《克萊里法案》(這部聯邦層次的法案要求大學精確報告校園犯罪的統計數據)。凱爾希也是其中之一。   

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

[評論]母子亂倫真實個案的心理分析

文/星島環球網

狹義的亂倫是指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發生性行為;廣義的亂倫除了指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發生性行為之外,還包括和有血緣關係的血親之配偶發生性行為。亂倫是我國社會生活中的大忌,是受到公眾譴責和排斥的。也正因為如此,亂倫行為只能以最隱蔽的方式存在,外人無法或者很難接觸到他們的內心世界。所以,究竟亂倫行為的發生率有多高,是什麼因素影響或導致了亂倫行為的出現,他們的心理形成過程如何,等等,都是一個未知數。在西方如美國,亂倫行為也同樣是不容于社會的,所以,沒有人知道究竟有多少美國人亂倫。有一個極為粗約的估計認為,美國每年有1萬到200萬人在發生亂倫行為。

近年,由於互聯網的出現,為人們提供了一個可以安全無害地和陌生人交流的方式,我們才能夠從一些亂倫者的求助、傾訴中初步了解一些亂倫者的一些行為和心理。據國外研究認為,亂倫行為最多見於父女之間,其次是兄弟姐妹,最後是母子之間。但在國內收到的亂倫者的求助、傾訴中卻相反:最多的是母子間亂倫,其次是兄弟姐妹,最後是父女之間。

這可能和亂倫者的文化水準和求助傾訴的慾望有關。據一些研究認為,父女之間亂倫中的父親往往是文化水準低、有暴力傾向、社會生存能力低下者。他往往是用威迫、誘騙的手段和女兒發生和維持亂倫關係。女方往往是受害者,為了家庭和自己的名聲而將痛苦藏在心中,不願意觸及自己心中的痛。可能是這些原因,導致在互聯網上求助和傾訴的反而是母子亂倫佔的個案多。

母子亂倫的求助者求助的很大原因是想傾訴一下,從而得到一點心理上的平衡。事實上,在亂倫發生後,他們往往抱著“一次亂倫是亂倫,多次亂倫也是亂倫”的想法,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真的痛下決心希望停止亂倫行為的極少。

通過互聯網收到的求助和傾訴中,亂倫者的訴說、描述都很詳細,從而讓我們可以對他們的行為過程、心理變化作出一些分析,這對於一些家庭防範亂倫行為的發生是有意義的。當然,由於我們接觸到的只是亂倫行為的冰山一角,這樣的個案分析只能是狹窄的,未必有普遍意義。在我們接觸到的母子亂倫諮詢個案中,儘管各有各的不同,但初步總結分析都可以將之分為幾個階段,而每個階段行為人的心理都會發生不同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