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春蕤
人並不是天生就會懼怕哪件事情的。
小孩子有時候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成人說。明明是在車水馬龍的大街上,孩子卻心無旁騖的追著脫手的球,衝入車陣中;明明是把鋒利無比的水果刀,孩子卻毫不放在心上的拿在空中揮舞,完全不怕失足摔跤時會戳傷自己;明明是放在高高的桌上的熱湯鍋,孩子根本搆不著,可是他卻拉著桌布,拉垮了湯鍋,也撒了自己一身熱湯。意外當然是常常發生的。憂心忡忡的成人於是再三的耳提面命,再三的提醒教誨,再三的指出那些已經被火紋身、已經受傷受害的前車之鑑,更重要的是,「指出」那些受創的靈魂所要面對的歧視和孤立(雖然「指出」常常就是一種歧視和孤立),作為鑒戒以警告尚未意外的孩子要謹慎、沈靜、退縮──甚至是有點驚惶的、焦慮的、膽怯的、神經質的。
經過一而再,再而三的灌輸,孩子終於學會了懼怕,學會了恐怖,也學會了另眼看待(不管是充分的憐憫或十分的避諱)那些已經有過意外的孩子,在另眼看待中一再「提醒」後者的「不幸」。
成人說,這樣的養成過程是為孩子「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活躍一點總是比較容易招來意外的。成人想到的是極力保護自己的孩子「避免」那些可能的歧視、傷害、和孤立。成人沒有想到的是,第一,這樣的保護往往剝奪了孩子生命的活力和探索精神,侷限了孩子的人格幅度發展;第二,在成人指出前車之鑑,教導孩子避免意外時,這樣的標記正在強化既有的歧視和孤立,對那些已經受傷的孩子而言是另一層傷害;第三,由於沒有去挑戰並改變歧視,當自己的孩子也無法避免意外時,又將如何?痛悔嗎?怨忿嗎?嚴責嗎?許多孩子還是膽大氣盛的向前探進,不畏危險,不計後果。成人對著這些孩子搖頭:怎麼那麼不成熟呢?那麼不懂事呢?難道不知道這些事情的嚴重後果嗎?
問題就在這兒。事情的「嚴重性」倒底是什麼?哪種事情是「嚴重的」?「嚴重不嚴重」是誰的判斷?可不可能有別的判斷,不同的判斷?在戒嚴時期中,研讀禁書對警備總部來說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可是對渴求新知的青少年知識份子來說,那只不過是另外一個知識的來源而已。在威權封建的時代,子女想自主婚姻就是不孝,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可是對年輕人來說,這是肯定自己心中強烈真確的情感,是再自然不過的一件事情。在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時代,想和男人一樣上學堂,想和男人一樣出外就業,想……似乎都是嚴重得不得了的事,會敗壞門風,可是對女人而言,這不過是實現人生,掙脫限制,享受和所有的人一樣的權利而已。
換了一個時空,換了一個脈絡,在歷史的進程中,原本嚴重的事情都顯得那麼平凡瑣碎了:街頭不再有人偷偷摸摸的賣馬克思的著作,依賴他人挑選和決定的婚姻被視為盲目軟弱,不和男人一樣熱衷學習和就業的女人反而被人說是懶散不知長進。於是原本嚴重的事不再嚴重,原有的禁忌不再是禁忌──這好像有個名字:就叫做解嚴,就叫做自由。
同樣的,如果女人想要從對強暴的恐懼和驚怖中得到解嚴,得到自由,她們也得把心中自小深深栽下的永遠的痛,放進以上的這個脈絡中來思考如何改變其中的意義和內容。畢竟,
只有在那種用女人的身體貞節來衡量她的價值的年代,被強暴才被當成一切人生價值的失去,被當成女人最大的夢魘。而當時文化中對強暴的巨大可怕描繪也因此是可以理解的──強暴「毀了一個女人的名節」、「奪走了女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造成女人心中無法彌補的傷害」──這些說法都相對應於一個以貞節為本的文化,而這些話語共同建造了囚禁女人生命的地牢。女人怕出門,怕單獨,怕男人。可是現在好像愈來愈不是那種年代了吧!如果說相較於過去的歲月,女人已經有了愈來愈多的人生選擇,有了愈來愈強而自主的氣勢,那麼,強暴所能形成的衝擊也應該有點鬆動了吧!貞節在女人生命中的地位應該有所不同了吧!畢竟,人生已經有了很多很多其他的意義和可能呀!
這就好像過去女人沒有離婚的選擇時,大家相信如果有女人決定離開婚姻,拋夫別子,她就會變成一個沒有身分名位的人,會被別人指指點點,會養不好孩子,最後抑鬱孤寂以終,而確實好像有不少女人以這種悲慘結局下場,因此這裡的因果關係似乎是命定的。可是面對這種惡劣局勢,婦女團體努力的並不是叫女人「避免」離婚以自保,並不是再度肯定離婚必定招來惡果;相反的,婦女團體積極的平反離婚的女人,挑戰悲劇以終的結局,並積極的修法,積極的提供諮商和支援,好讓選擇這個道路的女人不至於再成為證實這種因果的實例,讓離婚不再是一件可怕的壞事。在這個新的友善環境中,女人的選擇愈來愈多,自主性愈來愈強,離婚的負面衝擊也愈來愈有限。這就是改變文化、改變女人的具體方法。